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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5 特事特办,一路绿灯(4 / 4)

这也意味着,全国首家个人独资的私营有限公司,就这么不声不响的出现了。

国内第一家私营公司的出现,比曹志强前世的历史上,要出现的更早。

因为在曹志强的历史上,国内第一家私营企业,是于1984年11月9日成立的光彩实业有限公司,属于国家特批的企业。

但在这个时空,国内第一家私营企业,成了于1983年9月23日成立的华夏音像公司,同样是国家特批的私人企业。

严格来说,这不算成立新公司,而是公司转型。

毕竟华夏音像公司早就成立了,只是过去是国企控股的公私合营制国企,现在只不过是以股权转让的形式,让曹志强这个私人,拥有了这家公司百分之百的股权,从国企变成私企。

也就是说,公司只是股权做了变更,公司性质做了改变,其他表面上来讲,一切照旧。

如此作为,当然是为了给曹志强特事特办,具体原因嘛,就不能明说了。

反正,有了这家私营公司后,曹志强再去国外跟人合作,就方便了很多。

工商局的局长还说了,以后曹志强要成立新的私人公司,都好说,打个招呼就行,只要没啥问题,保证一路绿灯。

这也就是说,从今往后,曹志强只要通过华夏音像公司出的唱片,所有的收入,都是百分百归他个人,不用再分钱给红光机械厂了。

其实曹志强本想把手里其他单位,比如出版社、电影厂之类的全都变更成私营企业。

但后来发现不行,毕竟这些行业的顾虑很多,暂时不可能一下放开给私人操作。

唱片、广告、录像带这些行业,暂时可以放开给私人,这已经是特事特办的让步了,但出版社跟电影厂,牵扯过多,目前还不能放开,要不然问题就大了去。

既然不行,曹志强也不勉强。

其实现在能把唱片、广告以及录像带业务都放给他一个私企做,目前来说已经很不错了,不能奢望更多。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收获,就是同意给曹志强换外汇。

曹志强的个人收入,如今已经很恐怖了,抛开支出,杂七杂八算起来,还有三百万RMB出头。

这一次,曹志强用了两百万RMB,走了正常流程,换了一百万美金的宝贵外汇。

这笔钱,是曹志强本人可以光明正大拿去日本用的,不管消费也好,投资也罢,都是曹志强能随意支配,且经得起任何调查的干净钱。

如此一来,曹志强下一次去日本,就可以光明正大的在日本投资,开他的个人事务所,然后在日本展开业务了。

做完这些公事后,曹志强才有功夫找到青红,跟青红温存一番后,又带上青红回了四合院。

曹志强这么做的目的,不为别的,就是想先安一下吴青红的心,小范围的把名分定下来,省的青红总是担心这个担心那个。

带青红回四合院,很有点回门的意思,能彻底安住青红的心,让她不用胡思乱想,以后可以安心学习。

此外呢,就是曹志强想要跟亲姐姐好好见个面,一家人好好聚一聚。

正因为这样,他才带青红回了四合院。

本来呢,这次回四合院,曹志强还想把曹丽丽跟乔四美这俩妹妹也带上的,只是这俩货跟项东方一起出去玩了,到现在还没回来,一时联络不上,只好暂时作罢。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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