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志强的话,无疑击中了董书记跟李厂长的软肋,不过相对这俩人来讲,一直不说话的陈家邦更是眼神微动。
董书记跟李厂长都老了,马上要退休了,可陈家邦不是。
陈家邦才四十多岁,正是上有老下有小,年富力强求进步的时候。
要是还有红光厂,那陈家邦多年经营的人脉之类还有用,可如果这个厂没了,他也就彻底没戏了。
“我觉得曹社长说的有道理。”陈家邦突然道,“红光厂建立了这么久,于国有功,于民有利,虽然时代变了,我们要服从命令,跟着求变,但不等于要彻底裁撤红光厂。
另外,就算抛开这些大义不谈,就说现实利益,曹社长说的就很不错。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如果红光厂没了,那曹社长搞的这些产业,谁敢说还能继续留在曹社长手中?
而一旦曹社长的这些产业被拿走,曹社长本人其实无所谓,他已经够有钱了,大不了辞职下海,去南方,甚至出国发展,都可以。
毕竟曹社长本人有才有本事,去哪儿都能出人头地。
可我们不一样啊,二位领导!
我们没有曹社长的雄才伟略,也没有他的满腹才华,我们都是跟着曹社长混饭吃的。
更确切的说,我们是跟着曹社长打下的产业混饭吃的。
如果曹社长的那些产业被人拿走,我们这些人根本没有出路,一定会跟过去一样,被人当做路边野草,看也不看一眼,最多给点工资吊着命,浑浑噩噩的活着。”
说到这,陈家邦深吸口气道:“两位领导马上退休,可我以及跟我的那些人,还要继续干下去,两位领导就算不为自己的将来考虑,也要为我们考虑考虑吧?”
听了陈家邦的话后,李厂长叹口气道:“小陈啊,你的忧虑我何尝不知,而且我何尝不想保住厂子?毕竟论对这个厂的感情,我比你可强多了。
可问题是,这些事情不是咱们能说了算的。
我的意思是,红光厂里的事情,我现在还能说了算,因为我是站最后一班岗的。
可一旦开始整改,我也好,董书记也罢,就都说不上话了,那都得是上面的领导说了算。
换言之,我们现在利用现在这个时机,赶紧把红光厂能用的资产倒腾出去,倒腾给小曹,以小曹的品性跟能力,你们以后至少还有个安身之地。
可如果你们选择继续保留红光厂这个招牌,万一到时候上面领导一发话,换一个厂长过来摘桃子,要求接收合资厂的一切,那你们不就白忙活了吗?”
一听这话,陈家邦皱了皱眉,但也点了点头,算是认可。
的确,如果真的以红光机械厂的名义,参与到跟日方合资的项目中去,到时候会更麻烦。
因为红光机械厂是要听上面领导的指示的,如果上面新派一个厂长过来摘桃子,那曹志强等人的心血还真就白费了。
也就是说,红光厂这个招牌虽好,可以曹志强等人的小身板,还扛不起来。
既然扛不起来,那不如趁着李厂长还能做主的时候,早点把能卖的优良资产卖出去,并且趁着办合资厂的名义挟洋自重,把公产变私产。
当然,说私产也不正确,毕竟李厂长只是把东边郊外那块地租给曹志强个人,或者说叫承包给他个人,不等于卖给他。
但不管怎么样,租期四十年,已经足够曹志强大捞特捞了。
而且曹志强一旦拿这块承包下来的土地去办合资厂,加上有徐大爷那位大领导当曹志强后台,一般来说,市政府就算知道了这个情况,也不会太难为曹志强。
当然,李厂长给曹志强这么大的好处,也不是没有私心。
私心一,肯定是私下从曹志强这边拿一些好处,这就不能放到明面上说了。
私心二,则是想把跟随李厂长的老人,比如陈家邦这些人,都安排进新的合资工厂里去,有曹志强在,相信不会亏待了这些人。
至于后续的麻烦,李厂长都退休了,也不怕那些麻烦了,毕竟现在的规矩,就是只要没有重大违规违纪,那退休后就不追责,不像三十年后。
所以,转租东郊厂房给曹志强个人这事儿,李厂长本人其实是承担了风险的,但他乐意承担这个风险,本意除了为自己外,也真的是为了厂里一些他看重的年轻人着想,希望给他们一个好出路。
“这样吧。”曹志强道,“我去找找大领导,看看他有没有办法,如果他有办法能说服上面的领导,同意我们保住红光厂的招牌,并且拥有自主权的话,那就没问题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