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之越问:“真想去?”
叶沐点头:“真想去。”
沈之越:“那起码要一个月回不来,还要多叫一些有经验的朋友,咱们开车去。”
叶沐:“嗯。”
人这一辈子,也不知道能离开自己住的地方多少次,很多人一辈子都没出过村镇。
叶沐回想了一下,自己大学期间也只去海边玩过一次,连国都没出。
如今上班了,这些事就变得更加奢侈了。
再不抓紧,怕是再一转眼,她就老了。
沈之越说:“还有你的工作,一个月假请的下来么?”
叶沐说:“请不下来就不做了,反正我也最多也就再做一年,刚好辞职后先跟你出去玩。”
沈之越笑了。
片刻后,他的笑容又落下些。
叶沐瞅着他,这才后知后觉的想到:“抱歉,我忘了你的时间安排,你只有两个月的假期。”
沈之越说:“会有机会的,到时候咱们提前做好规划。”
叶沐:“嗯。”
就这样,第二个周末也结束了。
叶沐隔天上班回味时,心里还是甜滋滋的,脑子里装的都是小熊猫的软萌和吃相,以及幻想去xīn • jiāng旅行的画面。
当然,还有沈之越在她掌心上留的那个字。
后来还是经由黎染提醒,叶沐才意识到一个问题——这都相处两周了,沈之越居然还没有亲她?!
哦,说是两周,其实也就是周末见个面,她下班天都黑了,人也觉得疲,除非是推不掉的应酬,否则下班之后就只想回家瘫着。
这大概就是都市人的常态吧,在石头房子里为了未来拼搏奋斗,无论心里装了多少梦想和理想,双脚却始终走不出这座城市。
叶沐暗暗想着,无论如何,来年一定要结束这份工作。
人脉是收集不完的,广告项目也是接不完的,她总不能为了永远不会完结的东西,将时间都消耗在这里。
……
第三个周末,叶沐依然担当着小白的角色。
沈之越叫来了一对夫妻朋友,年纪比他们大得多,女方三十九岁,名叫于樱,男方四十三岁,名叫周子涛,他们一个是自由撰稿人,一个是厨师。
有意思的是,两人的职业毫不相干,他们不是同龄人,也不是在这座城市认识的。
于樱说:“差不多快十年了吧,我们是在川藏旅行的时候认识的,当时就是临时搭伙,没想到后来会一起过日子。”
说起于樱的故事,它好像距离都市人很远,又好像就发生在身边,甚至可能是我们每一个人。
于樱在认识周子涛之前,曾有过一个男朋友,他们原本是同学,虽然都在都市生活,疲于奔波工作,渐渐迷失了的生活,但感情很好,还打算一起长途旅行回来就结婚。
说起来,那还是因为钱钟书的一句话:“像咱们这种旅行,最试验得出一个人的品性。旅行是最劳顿,最麻烦,叫人本相毕现的时候。经过长期苦旅行而彼此不讨厌的人,才可以结交作朋友。”
其实做夫妻也是这个道理。
于樱就是因为这句话,跟前男友提出邀请。
结果,就在那次旅途当中,他们认识到彼此的“真面目”。
于樱发现前男友不仅脾气暴躁,缺乏耐心,还有些不尊重人,拍照的时候他会指责她的姿势,买单的时候他会计较多花了多少钱,路途中她体力比较差,有时候疲惫了,他就会说她拖慢了行程,没有完成他辛苦做的攻略。
反过来,前男友则认为,于樱打包的行李有多点,很多都是不必要的东西,买东西的时候有点选择困难,耽误时间,还轻信网上说的“打卡胜地”和所谓的“美食餐厅”,一路都在吃亏上当。
于樱没有细数他们在旅途中吵了多少次架,似乎每天都要吵三四次,有时候脾气上来了,前男友还会在公众场合发作,指责她的不是。
她很震惊,尽管她不想承认,可那趟旅途仍是成了一把放大镜,将他们的缺点都无限放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