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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章 粉钻(2 / 2)

而这几年,褚家和集团合作十分密切,所以大家纷纷猜测,靳浮白早在四年前,就已经和褚琳琅隐婚了。

报道推敲得有理有据,说靳浮白低调,早些年外祖母在世时,连实职都不愿意拥有。

隐婚很像是他能做出来的事情。

向芋的目光盯在钻戒手稿上,记起一段往事。

和靳浮白在一起时,他们看过很多电影,而这些电影里,关于钻石首饰的电影实在不算少。

钻石就像是恒久不变的浪漫元素,频频出现在影视作品里。

向芋记得靳浮白有一段时间,因为她随口一句话,总想着给她做一条“海洋之心”那样的蓝钻项链。

直到后来,他们一起看了无删减版的《色戒》。

这部电影饱受争议,评价两级分化,也不知道靳浮白哪里搞来的,居然每一帧镜头都十分清晰。

现在想想,也许那张光盘,是当年的原版。

那天他们依偎在一起,靠在床里,看着画面里的大尺度画面。

向芋能感觉到靳浮白起的反应,怕他兴致上来,打断她看电影,只能回头警告地瞪他一眼,再转头,重新沉入电影情节里。

靳浮白也算善良,始终没打扰她。

向芋认真看完了电影,然后又哭了。

梁朝伟饰演的男主,是特务头目,俗称汉奸头子。

而汤唯饰演的女主,是卧底在男主伺机杀他的人。

不该有感情的,非常不该。

比她和靳浮白还不该。

可是女主通知围剿男主那天,男主送了她一枚粉钻钻戒——

“我对钻石不感兴趣,我只想看它戴在你手上。”

女主惊疑地看着他,面露挣扎。

半晌垂眸,再抬眼时,眸子里是尘埃落定的温柔。

她的唇是抖的,轻声告诉他,快走。

向芋在这段剧情里眉心紧蹙,哭得抽抽噎噎。

靳浮白却在她身旁,拨弄着她的耳垂,同她说“这个钻戒,样式不错,我也给你买一个?”

她怪他不好好看电影,破坏了感人的气氛,回首去咬他的肩。

他却笑着把手探进去,瞥一眼电视屏幕“看完了?做点其他的?”

往事历历在目,向芋摩挲着报纸的毛边,看那张钻戒手稿照片。

和电影里的钻戒很像,主钻都是粉钻,配了碎钻。

因为含有大量的机械木浆,报纸有种特别的触感,不像书籍那么顺滑。

油墨随着屋里暖气隐隐扩散,她想,他真的会给褚琳琅,买这样一枚钻戒?

隐婚也许是不会的,因为他性子低调这事儿,绝对是假的。

他这人,做事全凭愿不愿,当年只拿着一张票,大摇大摆地顶着众人目光,把她拉进乐团演出场馆,让她坐在他腿上看演出,这样的事也不是没有过。

可钻戒

向芋失眠失得彻底,给远在异国的唐予池打电话。

隔着时差,他那边才是凌晨,唐少爷满是火气地接起电话“向芋,你要是没有重要的事情,我杀了你你信不信?!”

她没和唐予池斗嘴,满是惆怅“我今天看了一份外语报纸,上面写着说,靳浮白隐婚了,还给褚琳琅买了粉钻钻戒。可是那枚钻戒的样式,分明是我喜欢的,他怎么就买给她了呢?你说,他怎么能这样?”

那语气,就好像他们从来没分开过,而她只是在某天和男友负气,才打电话给发小吐槽。

电话里沉默良久,传来唐予池不敢置信的声音“你吃错药了?你们已经分手四年了,四年,你不会才开始伤感?!”

“可能是我反应慢吧”

唐予池很少有这样正经的语气“算了吧,别想了,爱而不得这种的,才是大部分。没有那么多终成眷属的,大半夜的,你别钻牛角尖。”

这个回答,向芋不满意“谁要听你说这种毒鸡汤?”

“那你想听什么?听我说他对你的爱至死不渝?”

向芋说“嗯对啊,不然我给你打电话干什么?”

唐予池在电话里叹了一声,然后说“也没准儿是真的至死不渝,我也是前阵子听说的,小道八卦,怕不真实,没告诉你。”

唐予池说的小道八卦,是关于靳浮白的。

他说靳浮白之前在一个饭局上,被长辈当着褚琳琅的面问,你不是订过一枚钻戒准备订婚用的?不如让人取来,现在就送给褚小姐吧?

靳浮白盯着褚琳琅看了一会儿,忽然嗤笑一声,说,丢了。

这故事向芋倒是没信,她和唐予池说“靳浮白不会那样,他不会盯着褚琳琅看。”

唐予池可能气死了,直接挂了电话。

其实向芋也只是一时无聊,一时惆怅,并不是真的想要把靳浮白的行踪了如指掌。

她甚至打趣地想,也许靳浮白真的订过一枚粉钻戒指,而那枚戒指,是送给李侈的也说不定。

又到春天时,向芋收拾衣服,在柜子里找到一件尘封好久的风衣外套。

这件外套她只穿过一次,是靳浮白非要买给她的,死贵死贵,穿上像是披着人民币织的布料,吃东西总怕滴油。

向芋想了想,决定把衣服送去干洗。

临出门前,陈姨问她“芋芋,又不吃早饭吗?这样对身体不好。”

她怕惹陈姨担心,脱掉已经穿好的高跟鞋,坐在餐桌,乖乖吃了一碗龙须面。

咽下细细的面条,向芋胡思乱想,好像所比她年长的人,都叫她“芋芋”。

只有靳浮白,总是用缱绻暧昧的嗓音,深情唤她的全名。

像是冥冥之中有什么预感,那一年他们明明分开好久,她却频频想起他。

风衣太贵,也不敢随便找干洗店。

向芋抱着装了风衣的纸袋,像抱着一袋子现金,找了附近最贵的一家干洗店,把风衣带进去。

干洗店需要登记姓名和电话,向芋垂头填写时,听见店员长长地“咦——”了一声。

她还沉浸在“签名写得不够美”的思维里,抬头就看见店员表情呆呆愣愣。

店员手里小心翼翼地托着一枚粉钻钻戒,像托了个烫手山芋,看着她“向小姐,您衣服口袋里的东西,记得带走。”

那枚粉钻,比电影里的六克拉钻戒,还要大。

折射着窗外春光,晃得人眼生疼。

恍惚间向芋想起,这件衣服是他们分开前那几天,靳浮白执意买给她的。

向芋有了新衣服并不高兴,回去路上念叨他很久,怨他败家,说他是花钱精,说他家就算是印钞厂也不够他浪费的。

那时候他一定感觉到了分别在即,才买下这么贵的衣服。

其实不是给她穿的,只是用来装下钻戒。

靳浮白在赌,赌她这种小抠门的性格,什么丢了都不会把这衣服丢掉。

向芋看着钻戒,好像看到了靳浮白时过经年的一个玩笑。

他隔着多年时光,恶劣地笑,还有更败家的,藏在衣服口袋里面,小傻瓜,没想到吧?

她把戒指接过来戴上,这一次,他没有搞错她的尺码。

铂金圈带着清凉的触感,套在无名指上,不大不小。,请牢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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