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也不用再多问了。
看沈旭的模样,是千肯万肯,恨不得立刻飞去京城。
这也难怪。对一个在边城长大的半大少年来说,京城的吸引力实在太大。皇宫的诱惑力就更大了。
沈旭自小就性格阳光大大咧咧,哪有即将离家离开父母的惆怅不舍。早已思绪翩翩乐得合不拢嘴。
冯少君失笑,看了沈祐一眼。
沈祐咽下心里的不舍和别扭,沉声说道:“沈旭,你听好了。进宫做太孙伴读,不是易事。和你一同被选为伴读的,有文臣之子,还有武将门第出身的少年。人多事多,你说话行事都要谨慎些,不能再像往日这般信口而出。”
“少说话,多听多看多学。偶尔受些委屈,也得稍稍忍耐些。不能像在家中这般,动辄出拳揍人。”
“去了之后,每半个月要写一封家书回来。”YCOm
“还有……”
沈旭胡乱点头:“好好好,我都听爹的。”
冯少君再次哑然失笑,伸手拉住儿子的手,柔声道:“你这么大了,从未离过爹娘身边。这么远的路,娘也不放心你一个人。娘送你回京城。”
沈旭眼睛一亮,连连点头。
沈祐先是一愣,旋即点点头:“也好。你也有些年头没回京城了。趁着这一次,将好儿也带回去,多住些日子,陪一陪婶娘。”
大冯氏每次来信,都要念叨一回沈旭和从未见过的沈好。边关如今颇为安宁平和,冯少君带着一双儿女回京城,住几个月都无妨。
冯少君笑着应了一声。
很快,沈好也知道了要回京城的事,开心地在原地转了几圈。吃了晚饭,立刻就回了自己的屋子,张罗着将自己所有好看的裙子和首饰都放进箱子里。
这一晚,沈祐翻来覆去,辗转难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