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兴林无语,嫌弃的拍开某人油汪汪的爪子警告。
“我这可是成婚时,我堂客特意给我买的新衣裳,可不能给你糟蹋了。”
开玩笑,要不是鱼鱼说,世人都是先敬罗衣后敬人,自己收山货,要显示自身有收得起货的能力,衣裳就不能穿孬了,要不然他才舍不得穿这一身。
被一巴掌拍开油爪子的王岑也不恼,笑呵呵的取笑了宋兴林这怕老婆的家伙几句,话题还是转回到了地上的字迹上。
“二林子你个小气鬼,不就是衣裳嘛,哥哥不摸就不摸,只是你一个劲的在这写写画画的到底干啥呢?这个你该给哥哥们说说吧?”
他们哥四个,家里条件最好的是王岑跟宋兴林。
王岑是家里父辈兄弟都是木匠手艺人,挣的多;
宋家则是老头子精明,家里兄弟多不分家,家中有些田地恒产,若不是小伙伴不受重视,家里又有个讨人厌的堂哥跟后娘,他的日子也不难过,没见着宋兴山那蠢货还能去读书么;
再其次就是吴必胜,最后才是林宗财,他们吃喝不愁,可若是说要进学读书,那却是不能的。
所以别看林宗财沉稳斯文,家庭情况最差的他,是四人中最向往读书的,当然,这不是说吴必胜跟王岑就不向往。
这会子见最小的弟弟居然会写字了,这如何不叫他们惊奇又惊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