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首歌,你是什么时候写出来的。”
王思懿又问了一个看上去很奇怪的问题。
“很久了啊,我就给你唱过一段的,你忘了吗?你第一次走的时候我就想着要不要给你来着,结果你说你有别人给你写歌,我就没有再跟你说。”
王思懿悟了,她忽然想到之前自己在这里写歌的时候,那个家伙有一次哼着一个很好听的调子。
原来就是这首歌,那个时候自己对他没有什么特殊的感觉,应该最多算一个普通朋友吧。
估计那个时候他对自己也是差不多的感觉。
心情有些差,这首歌居然不是说她的,只是巧合罢了。
“你怎么了,不喜欢这首歌吗?”
李长乐看着王思懿闷闷不乐,低着头不说话,还以为这首歌她不喜欢。
没道理啊,李长乐当初可是想了很久想到这首歌的呢。
“没有,我很喜欢。”
王思懿低着头闷闷的说了一句。
“那你想要唱这首歌吗,我是觉得蛮适合你的,当然只是看你自己,你喜欢的话我就送给你,要是不喜欢的话你就当没听过就可以了。”
李长乐还是很希望王思懿继续唱歌的,反正自己脑海中的歌曲多的数不清,能在这里听到地球上熟悉的歌,李长乐觉得也不错。
王思懿却没有直接回答。
“再说吧。”
说完就起身回房去了。心情不太好,因为这首歌不是他特意写给自己的。
王思懿还想到一个问题,如果自己决定要重新唱歌的话,那自己岂不是要回去沪上市?
可是,她现在只想呆在这里让李长乐每天都陪着自己,唱歌的吸引力似乎对她也没有这么高了。
李长乐纳闷的看着健步如飞的王思懿。疑惑的喃喃自语:
“奇怪,她不是脚还没好吗,怎么跑得这么快”
“女人真是奇怪。”
没有得到肯定回答的李长乐也不以为意。不管王思懿怎么决定,他都是觉得没问题的。
王思懿在房间哼着红豆这首歌:
“有时候有时候,我会相信一切有尽头,相聚离开,都有时候,没有什么永垂不朽,可是我有时候,宁愿选择留恋不放手”
这个歌词写的很好呢,像极了她现在的心情,歌曲的风格也很适合自己。
那自己,到底应不应该去唱这首歌呢。怔怔的抬头看向天花板,一声叹息回荡在房间里面
第二天,李长乐看着王思懿黑着眼圈坐在沙发上,像个漂亮的不像话的熊猫。不由得多看了她两眼。
王思懿似乎是被李长乐的眼神给看的有些不好意思。
“看什么看!”
瞪了李长乐一眼。
自己昨晚一直在留在羊城和去沪上的决定之间来回犹豫,直到半夜三四点沉沉睡去的时候还是没有想明白,自己到底应该怎么办。
不过她依然早早的就起来了,早饭还是要吃的。吃饱了以后再回去睡个回笼觉,补一下睡觉,黑眼圈要不得。
李长乐哑然失笑,这女人总算恢复正常一点了,天知道她这段时间,总感觉像是被一个软妹子夺舍了一样,动不动就朝自己撒娇,整个李长乐头皮发麻。
“那个,我听说,用毛巾包裹着热鸡蛋敷在黑眼圈上面可以有效消除黑眼圈,你要不要试试?”
李长乐作死的问了一道送命题。
王思懿听到李长乐的话,顿时脸色一僵。
然后抬起头,面无表情的看着李长乐,两个黑眼圈很显眼,看上去,有点萌?
李长乐似乎觉得自己问的问题有点过于作死,连忙说道:
“我就是随口一说,黑眼圈也是也挺好的,你这样子挺好看的,跟动物园的熊猫一样可爱”
“啊这,不好意思,我不是说你长得像熊猫”
王思懿现在有点想一筷子敲死这个嘴笨的家伙,不会说话少说点话不行吗。
“那个,我还有点事,要去准备新书了,你先吃,碗筷我等会会过来收拾,再见!”
李长乐头也不回的跑回自己的房间,恨不得给自己来一巴掌。
平时自己挺聪明的,今天这嘴巴怎么就忍不住的一个劲儿想要作死呢。
在房间待了好一会,看到王思懿人不在大厅了才松了一口气,连忙去大厅收拾碗筷。
今天的人会上门来找他谈签约和仙剑版权改编的事宜。
所以李长乐干脆就再把房间再收拾一下。
上午十一点,的主编清河带着小编辑如意,还有的几个助手。
过来面基,哦不过来谈合约,最主要的是要把李逍遥这个作者留在,这个才是重中之重。
门外传来门铃声,应该是人到了,李长乐连忙出来迎接。
“你们好,是的人吧。”
李长乐开门笑着跟的众人打了个招呼。
清河和如意两个人都吃了一惊,这个李逍遥,居然是个看上去只有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这个二十出头的年轻人,居然写出了一本全网都爆火的小说。
而且这小说的文笔,小说的内核感情怎么看都不像是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写的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