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有话要说:
跟大家说一声,文名改啦,从《结婚后他逼废了小疯攻》改成了《说好的爱我呢》
怕过两天换了封面大家找不到,特意在这里说一下,给大家添麻烦了~
第14章这种事也要我教你?
和陈百浩说完这些,兰因就出了房间,给他留一些时间考量。
不过从刚才的反应来看,陈百浩很可能答应追诉,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罢了。
来之间兰因之所以要提前准备一笔钱,其实是怕陈百浩会抓住这点威胁他,不分青红皂白让他赔偿。
毕竟在原著,陈百浩想钱想疯了,爱财如命,出狱后得知自己大哥车祸身亡,失去唯一精神支柱的他,开始了一系列胡作非为。
他没脸去见他的母亲,直到活够了才去墓地,想做最后的告别,也就是这一次,他发现了他哥留下的证据。
多年残酷的流浪生涯,陈百浩的人性早已被磨灭,看到证据的那一刻,不是为陈百庆的死悲伤,而是跑去向孟玲要钱。
彼时孟玲唯一的儿子兰盛珩跳海自杀,悲痛绝望之际,压根没心情理会陈百浩,甚至可以说是已经忘了陈百庆,忘了当年的所作所为,直接让管家将衣衫褴褛的陈百浩轰了出去。
正是如此,陈百浩一气之下拿着证据去报了案,孟玲方才被绳之以法。
这件事结束后,陈百庆生了场大病,因为没钱治,最终病死在了回故乡的途中。
以上这些,是陈百浩原本的宿命。
静谧的午间,二楼走廊外,兰因透过窗户看向蜷缩在地上的陈百浩,眼底凝聚着一丝坚定。
他的出现,让陈百浩守住了道德底线,没有在听到他的诉求后趁机勒索,这就够了。
其实就算陈百浩向他要钱,他也会毫不犹豫去给。
他最终目的只是把孟玲送进监狱。要是不给,万一陈百浩又像原著那样拿着证据去找孟玲要钱,那就完了。
孟玲现阶段大脑清醒,肯定会用钱打发走陈百浩并销毁证据。
届时,孟玲对他的杀意只会愈发强烈,前有贺屿后有孟玲,他的处境会更艰险,因此还是用钱消灾最为稳妥。
能用钱就轻易解决的事,他懒的绕弯子。
当然,这是兰因见陈百浩之前的想法,而现在,他相信陈百浩最后一定能做出正确的选择。
“站这儿做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