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我们刚结婚时常去的那家馆子里做的一样好吃。”
“你还记得那时候的事呢。”
陈皓抿了抿唇,一时间心情复杂。
那时候他正处于漏税被处罚的风口浪尖上,为了保齐名声,积蓄不是补税就是拿去做慈善,不仅花光了他自己的,还要赔上于知义的。两个人看似风光无限,实际上在于知义那时的片酬到账之前过了好几个月的拮据日子。
两个人在圈内都算有头有脸,每个月光是社交应酬就是一大笔钱,还要维续工作室的运营。最艰难的时候于知义为了让陈皓在年末红毯上能穿得上高定,不惜自己连续两次穿同一套服装。
那段时间他们俩还没有住进大别墅,家里也没有保姆管家,想庆祝什么就在街边随便找人少的小馆子,每次都要点上一份青椒炒肉,虽不像现在象箸玉杯,但至少那时候两个人是真心实意的在互相依靠。
这些都是于知倦从于知义手机备忘录里得知的。
工作上的事情于知义专门记在记事本里,而手机自带的备忘录里的上百条内容则全部只和陈皓有关。
于知义爱陈皓爱得太执着,后来也就被这份爱意伤得最深。
所以于知倦并不打算像对付周晖晖那样简简单单地解决掉陈皓,他要一点一点剥离陈皓和现在快意生活的所有联系,要亲耳听陈皓说悔不当初,还要让他感受到于知义当时所有的绝望无助。
“我当然记得,”
于知倦灿然一笑,往陈皓碗里夹了一块鱼肚上的嫩肉,
“那是我最不想忘记的回忆。”
“以后的日子会更开心的……你快尝尝这个蟹肉粉酥,我跟着网上的教程一步一步做的,看起来好像是那么回事,就是不知道你喜不喜欢吃。”
“唔,还是热的,”
于知倦咬了一小口,满眼欢喜地看向陈皓,“好酥脆,皓哥你连做饭都那么有天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