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什么大不了的。
不气不气。
其实这段时间是他占了老大的便宜,有什么好抱怨的。
毕竟林澈对他的好也是实打实的,又不是画大饼。
只是现在他不敢消受这些好处了。
如果是拿椒椒换来的话。
不管了,他要和林澈分手,把钱还给他,东西他都不要了。
带着椒椒跑路。
反正那幼儿园死贵硬贵的,早想换一家了!
不过怎么分手还得从长计议,不能太生硬,得自然,不突兀……
作者有话要说:连昭抱紧椒椒:钱我不要了,拿走拿走拿走!
第114章
连昭想了很多狗血方法,比如学那些影视剧里,影视剧不都喜欢玩那一手自以为是在为另一半着想,得了绝症不告诉恋人然后假装爱上别人偷偷跑到某个地方等死,最后只留下恋人遗憾终身。
咱就学这个喜欢上别人这个借口,就说喜欢上别人了。
啧,不行……
说这种话仿佛无形中给林澈戴绿帽,他会不会自尊心受创,到时候干什么可怕的事情?
要不温和点,就说不喜欢了,也没爱上别人,就是腻了想要分手。
这些土办法能迷惑智商不低的林澈吗?
林澈肯定不会相信,甚至觉得是不是钱给少了,然后没准会再给他几笔钱。
现在已经不是钱的问题了,是崽崽有可能被抱走的问题!
而且一旦捅破窗户纸,打官司的话,他这个亲爸爸是一点胜算都没有,连那个什么孩子三岁前归“妈妈”都不能用了,毕竟椒椒已经满三岁了,刚过的三岁生日!
好家伙,这么一想,林澈把他的路都给堵死了啊!
这个男人好心机!
肯定是早就在等椒椒满三岁!
连昭是越想越心惊,越想越觉得自己这一腔信任终究是错付了,甚至觉得之前给椒椒过生日,林澈多抱了椒椒几下,就是在透露出对椒椒的势在必得……
我以为你是喜欢我才给我那么多钱,原来是想抱走我的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