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已从惩教署助理署长皮尔斯先生口中得到证实。
前惩教署署长梅森爵士,一直都在为国际上某个非法盗画团伙提供支持……」
「Stop!你在说什么?我没有这样说!」见到这个秃头记者,只问自己一嘴,就将话筒拉回去瞎编,皮尔斯急红了眼睛。
其他几个鬼佬,同样得到类似的对待。
《港岛日报》这边四个记者还好,只谈案件,不论风月。
旁边《一鸠刊
》派来的狗仔,已将皮尔斯与老梅森一家女性不得不说的故事编到八十回了。
一瞬间,场面乱糟糟。
直到丁云峰抽完一条烟下车,这帮记者,终于愿意放过皮尔斯几人,带着足够一周头条的新闻材料闪人了。
「该死,我要揾律师告他们,这帮无良记者,全部应该下地狱!」
皮尔斯还在喋喋不休,一旁看了许久的朱监走了过去,小声提醒他。
最好还是闭嘴吧,现在最多写你与老梅森不得不说的故事,如果继续逼逼赖赖,搞不好就是故事主角就变成你和老梅森那条沙皮狗了。
毕竟,这两家纸媒,全是峰哥的手下。
皮尔斯当场就被吓出一头冷汗,接下来,他果然不敢造次,不管录口供,还是交代材料,这鬼佬那是相当的配合。
下午三点。
蔡元祺通过威迫利诱,终于让乐义武答应背锅。
带着几张后者交代出来的材料,他急赶慢赶,终于抢在记者招待会开始之前赶来观塘警署。
「蔡Sir!我说让你差不多到时间就可以过来,可你也不能卡在记者会开始的三分钟内吧?」丁云峰笑着走到蔡元祺面前。
蔡元祺一边擦汗,一边反驳:「丁Sir,乐义武可是有头有脸的人,想让他低头配合,你以为很简单?」
「是吗?
可我在1个钟头前,已经搞定以皮尔斯为首的六位惩教署官员了。」丁云峰指着旁边一摞资料,玩味回道。
蔡元祺眼角抽了一抽,万幸这个时候,娥姐过来通知,外面的记者们,即将入场,请他们做好发言准备。
很快。
收到风声,跑来争取第一手新闻的记者……
随着会议厅大门的开启,犹如鲨鱼闻到血腥味,快步入席坐下。
蔡元祺取出丁云峰之前给他的那张纸,大声宣布:
这次被观塘警署破获的跨国盗画集团,明面上的首脑是周江,背后还有乐义武以多年在商界的关系渠道,帮整个集团提供洗米服务;
甚至,前惩教署署长梅森爵士,也在此案扮演很不光彩的角色,譬如提供保护,以及物色买家人脉……
洋洋洒洒说了十来分钟,蔡元祺终于讲完丁云峰编的这个案情概况,宣布进入提问的环节。
《港岛日报》的记者,第一个举手。
蔡元祺很腻歪,刚要无视掉,旁边丁云峰已让娥姐将话筒递给发问者/自己人。
这记者也不畏场,他开口就是王炸:「请问蔡Sir。如果按照你说的,警方事先就掌握来大量犯罪证据,为何不能提前控制梅森,反而让他成功逃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