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在农村采用三级制度外,还将在城市采用县、区、街、巷四级制度。
之所以不完全照搬后世城市行政划分,自然是因为大明自有国情在。
大明城市化程度在封建社会来讲,其实已经颇高,尤其是在江南,府城两县乃至三县附郭的不止两三例。
如苏州、西安、南京、北京、成都、广州等。
所以,朱媺娖便没用区替代县,而是将区作为下一级的行政单位,以细化城市的行政管理。
在这新的城市行政制度中,一区行政之首称为区正。州城区正为从八品,府城区正为正八品,省城区正为从七品,京城区正为正七品。
京城县令为正六品,正好比区正高一品两阶。
区正配区副及其他佐二官员若干,其中区副官衔比对应的区正低一阶。
街道设办事处,主要负责人称主任,再配以副主任及其他吏员若干。
街道办事处主任,比对应的区正要低一品。故州城街道主任为从九品,以此类推,京城街道主任为正八品。
一条巷子的负责人,如村长般由民众推举,称为巷长。
唯有京师、京城、成都三处巷长为吏员,其余各处巷长皆不入吏员编制。
之所以将这三座城市特殊化,自然是因为其地位不同,人口众多的缘故。
南北两京就不说了,成都算是朱媺娖的“龙兴之地”,按照惯例,今后会作为大明陪都。对于这类城市,很有必要进行更细致的管理。
因为这套制度相当成熟,确立后,便会在应天府、顺天府、成都府实行。
待一年后,将推广至南直隶、北直隶、四川、重庆四省,再过数年,便推行至整个大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