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鱼粮的老大爷吹着口哨从亭子前路过,抬眼就瞥见我们这伤风败俗的一对,口哨转两个音,折返走远了。
当口哨声完全消失在耳畔时,钟林云松开了我。
“回去吗?”他看着一脸茫然的我,笑了下。
“嗯。”
我迷迷糊糊的答应,迷迷糊糊的坐上自行车后座,迷迷糊糊抱上钟林云的腰。
自行车吱呀前行好一会儿,我的耳朵在风中渐渐涨红。
我忽然意识到我刚刚第一次经历了被喜欢的人告白这件大事,也完成了一次两情相悦的亲吻。
我抓紧钟林云的衣服下摆,不真实的感觉仍未散去。
“你为什么会喜欢我啊?”
问出这个问题后,我马上就后悔了。
别人收到喜欢的人的告白后,都是兴高采烈的答应。
唯独我像个固执又胡闹的出题老师,尽出一些超纲的题目。
而钟林云则像个无可奈何的考生,必须使出全身力气,才能先说服我接受“他喜欢我”的事实,又得去证明“他为什么喜欢我”的原因。
我想为什么喜欢人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因为我到现在都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喜欢钟林云。
肤浅来说我可能是看上了他的脸,再进一步也有可能是身材。
但无论我的理由有多么的贫瘠,喜欢钟林云的事实都已经成立。
我喜欢他,连带他额角的伤疤,起球的衬衫都喜欢。
我或许只能用结果反推过程,但现在却任性的要求钟林云给出标准答案详细且多样的想法。
钟林云没有直接回答我的问题,他骑车的速度慢下来,晨跑的大叔从他身边超出去,手中狗绳拴着的博美回头朝缓慢前进的人类挑衅吠两句。
钟林云却还是不紧不慢。
他的骑车技术很高超。都说慢骑最需要技巧,他却行驶的平稳,还能一心二用和我对话。
“我给你讲个故事吧。”他说。
于是在回城的路上,我听到了三年前,我和他雨中分别的另一个版本。
钟林云告诉我,那头他是逃出来的。
中考将近,讨债的人却三番两次上门,钟林云的父亲把门反锁,底下插木块,任外面人无尽谩骂,仍不紧不慢的吞云吐雾。
钟林云每天从学校回来,借邻居家的阳台爬进自己家里,在失火般看不清事物的二手烟里学习。
他离家出走那天,在放学的路上遇见了拿着棍棒的讨债帮伙。
他在楼下小卖部躲了小半个小时,等到那群人骂骂咧咧的走了后才起身上楼。
家门口堆积的啤酒瓶碎片,门上被泼了红油漆,“还钱”两个大字触目惊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