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籍什么的不好收拾,沈陌尘去了厨房。
冰箱里,除了整整齐齐的一排纯净水,只有半盒没吃完的披萨。
他叹了口气,捞起钥匙出门去超市。
回来的时候拎了一大堆,沈陌尘很有耐心地一一分门别类放好。
牛奶、果汁、可以直接做成沙拉的净菜、只需要简单加热就能吃的速食套餐……塞了满满一冰箱。
锅里炖着鸡汤,已经飘出了诱人的香味。不一会儿,就有隔壁的邻居过来敲门。
金发的男生在看到开门的沈陌尘时有些吃惊:“不好意思,我以为是NEBULA在做饭。”
沈陌尘开门把人让进了屋,盛了一小碗鸡汤给他:“星云经常在家做饭吗?”
“也不是,他大部分时间是吃披萨,也经常叫我们过来一起吃。”那人喝了口鸡汤,幸福地眯起眼睛,“不过有一次他在家炒洋葱鸡蛋被我闻到了,我拿蜂蜜蛋糕跟他换了半盘。”
“好吃吗?”沈陌尘憋着笑。
“好吃!”邻居毫不掩饰自己的赞美,“你们中国人都好会做饭,是天生的吗?”
沈陌尘忍不住笑了出来:“不是,星云以前也不会做饭,不过他肯学,练一练也就会了。”
邻居走后,沈陌尘一边洗碗一边想:“这几个月没过来,没想到他连洋葱炒蛋都学会了,看样子还是要多晾他一段时间,说不定真能开发出做饭的潜能来。”
不一会儿,不愿白喝汤的邻居又来敲门,送来了些小糕点和零食,沈陌尘谢过,替傅星云收了下来。
挺好的,有这样的邻居在,小朋友周边的环境十分友好。
傅星云回到宿舍的时候已经是夜里十二点,晚上喝了些酒,许家的司机把他送到了楼下。
目送车走后,他在公寓大门前停了一停,靠在墙边,吐出口酒气。
今晚参加的是许家的酒会。
做医疗器械的许家在M国本来就有基础,这次是联合耶鲁医学院,想要建一个自己的科研中心。
筹备期间,当然少不了找傅星云帮忙。
今天是科研中心开业酒会,自然也邀请傅星云参加。
下午的时候,许文君特意过来,接他去参加酒会。
看到许文君,就想起失明的那段日子,还有……和哥哥的第一次。
十一月的冷风吹过,却压不下身体的燥热,傅星云拉开了领带,吐出一口热气。
“好想你啊哥哥!”
都已经三个月没见了,傅星云恨不得立刻飞到纽约去。
只是想到哥哥每天辛苦排练,给他发消息常常都过了十二点,如果过去,反而会影响他的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