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湛的手背上泛起一片青,他抬起来看了看:“不疼。”
“别乱动,谁问你手疼不疼了?”林书雁忍不住责备,“你不疼,我疼行了吧?”
常湛就笑:“反正早晚有这么一天,晚来不如早来,皮肉伤而已,养养就好了。”
是啊,他们不能一辈子就这么不明不白地在一起生活,这是他们逃避不掉的命运,早晚都要面对。
常湛身上的伤口已经被包扎好,只有胳膊上还露着几道红痕,那是抽打的痕迹。林书雁不忍心看,借着摘吊瓶转过去头。
常湛敏感地捕捉到他的情绪:“哭了?”
夜晚让人的泪腺变得发达,林书雁不想承认,可眼下确实一片湿润。
他关了灯,在常湛身边躺下,想紧贴在他怀里,又担心扯痛他的伤口。
常湛不肯放过他,主动凑过来,摸着他的脸颊,果然湿乎乎的。
“转过来我看看。”
林书雁觉得自己有点丢人,推开他的手:“你烦不烦?”
“啧。”常湛无奈,把人揽过来哄他,“这有什么可丢人的,又不是没见过你哭。”
林书雁要强,从来没有在人面前掉过泪,忘了从几岁开始就把忍住眼泪当成一门必修功课。可在床上,每次都只有被常湛欺负哭的份。
他这么一说,林书雁更不想转过去了,又往被子里钻了钻,情绪开始不自控。
常湛轻柔的声音在他耳边回旋:“这么喜欢我啊,林医生。”
林书雁忍着哽咽,拼命想转移话题:“下次能不能不要再自作主张,有事我们一起面对,你这么做算什么意思?”
“嗯,知道错了。”常湛一语带过,凑在他脖颈,继续刚才的话题,“我也这么喜欢你,林医生。”
他太讨厌,故意要把林书雁惹得哭出声才罢休。
常湛知道林书雁跟自己在一起太没有安全感,这不怪林书雁,要怪只能怪他之前在感情这方面劣迹斑斑,换成是谁也要斟酌下这份感情里几分真几分假。
所以林书雁的抗拒、犹豫和拒绝他全都明白。
他确实恶劣,是他要拉着林书雁走上这条路,他以为自己随时能抽身,也以为林书雁在感情中能保持清醒,到头来却是共同沦陷。
林书雁原本是只高傲漂亮的孔雀,高高在上,与人群冷漠疏远,即使只能在角落里孤芳自赏,也甘之如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