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俩谈了两年的恋爱,他喜欢我,他是同性恋。
这是个大瓜,我要是放出来,微博热搜估计能爆个三天三夜,让微博程序员也加个一天一夜的班,骂了我以后估计还得不拜雍正专拜我。
别人黑他一条,我就发一条他生图能打新歌好听。别人再骂他一条,我就发他工作敬业演技绝了。
当初他粉丝名还是我和他一块儿取的呢。我都舍不得骂他,他们凭什么用些子虚乌有的事情骂他。
我干营销号也不为别的,就是好玩。背后也没有资本控制我,因为我就是资本。
本来上网看着整天造谣瞎说凑热闹的营销号好玩,刚搞来玩第一天,他得影帝的文案我都编辑好了,晚上颁奖仪式结束,他回到别墅,举着奖杯笑嘻嘻在我面前站定的时候,我就脑子一抽,和他分手了。
这是我经营营销号的六百三十二天。
也是和他分手的第六百三十二天。
雍正=四阿哥=专制bug
第三章醉酒与重逢
我和他说分手以后就搬出去了,与其说是搬出去,不如叫作我单方面的落荒而逃,我不敢接他电话也不敢回他消息,只是我们两个人的合照和钥匙还在我钱夹最底层里放着。
感谢现代社会,我还能通过网络得知他的最新消息。
现在想想真的好傻。我以为他的锦绣前程没有了我的参与能一路光明,没有了和我的这段名为恋情实则污点的感情经历就能让他一帆风顺。
他确实越走越高,演电影接综艺录唱片拍广告,一年四季,三百六十五天无休,说他是娱乐圈内劳模都没有人反对的。
但是我心疼。
是我自做聪明,可我死要面子,回不了头了。
周六晚上,夜色不是多美,月色也没多好看,八成是酒宴上喝多了,我让司机开到和他在一起时居住的别墅群,从钱夹里拿出来钥匙就要开门。
当初我那么打他脸,我估计以他那个脾气也不会在这儿住下去了。
我从胸前掏出钱夹,迷迷糊糊间什么都变成了两份,我拿着两份钥匙对着双份的门锁,费尽九牛二虎之力才在两个锁孔间选择了真实的那一个,对着门锁拿着钥匙拧了半天拧不开门的时候,门开了。
他表情惊讶,扶住了一把扑进他怀里的醉醺醺的我。
我还以为在两年前,我醉的一塌糊涂,笑嘻嘻地捏了捏他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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喝酒一点也不好,尤其是我喝了酒第二天一定头疼。
我哼哼唧唧地睁开眼,面前是他那张似笑非笑的脸,与此同时还有头痛欲裂的感觉和头顶一双温柔按压着头皮的手。
他真的很好看,公认的美男。快三十的人了脸还嫩的要命。皮肤白,剑眉星目,睫毛长,唇薄。我能吹的就这么朴实,没微博的那些追星女孩的彩虹屁那么能吹。更过分的是,因为太久没这么近看他,我看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