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人心看得太透的话,能赚很多很多钱,但应该也不怎么好受吧。
这世界上有许多人是凭直觉生活的,是直觉动物,比如缪存,喜欢就是喜欢,没感觉就是没感觉,神经里的下意识会教会他生活的本能。
骆明翰却是理智动物,是凭逻辑和理智生活的。有些相处的时刻,如果用直觉来感受,便还很温柔,很朦胧,但用逻辑推导的话,便会只剩下清醒和痛苦。
缪存想,如果这个时候告诉他,他过去并非把他当成骆远鹤来相处,他恐怕也不会相信,因为这不符合骆明翰的逻辑之道。
“我有时候也想自己能笨一点。”骆明翰挺凡尔赛地说,笑了笑。
天上星星不多,只能拼出个北斗七星,很亮,云层缥缈着,偶然遮住了。
“那天你给我打电话,说你想我了。”骆明翰起了个头。
缪存从夜空中收回目光,怔愣地望着他。
“忘了?”骆明翰没想到他忘得这么快,心口蜜蜂蛰了似的刺了一下,提醒他:“就是五一,你去写生那次。”
缪存其实记得。他再度抬头,今天不见猎户座。
“那天我半夜接到你电话,洗了脸刷了牙,换上了西服准备去上班,”骆明翰笑了一声,“走出门才发现是半夜。”
缪存也跟着笑,带一点讶然:“你睡傻了?”
“没有。”
缪存猜测着:“是刚好缪聪告诉你我的身份的那天吗?”
“嗯,我搜了你的新闻报道,打电话问骆远鹤,我说,小时候被我逗过的那个小孩,到底叫什么。”
“那你是…”缪存犹豫了一下,“气病了吗?”
骆明翰勾着唇,没有纠正他“气”和“伤心”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