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曼一看,就无语了,这就是她们常来的粥铺,就那个第二食堂,本来走过来也就五分钟,开车要绕条街,反而慢。
向敏行表情丝毫不变,看到简陋的门脸,也没有任何的嫌弃,只微笑道:“我是不介意的,只是好久没见面了,又是头一次见到小曼哥,是不是应该吃点儿特别的?”杨曼说了一句我没关系,他又续道:“而且这种地方没有包间,你们要是喜欢热闹,我倒是不在乎的。”
唐早不得不承认,她被说服了。
向敏行这种发光体,嗯,纯字面意思,他那身西装料子无比闪亮,坐在这种地方肯定很显眼。她一点都不想像猴子一样被围观。她认命的发动车子,找了一家看起来比较象样的鲁菜馆。
饭才吃了一半,杨曼的态度,就已经从“我要揭开你的画皮”,明显的转成了“这人其实也还不错啊!”唐早看在眼里,莫名觉得心好累。
其实向敏行这个人不讨厌。
他这种人,察颜观色是天生的本事,只要他想,能跟任何人聊的热火朝天。
你烦了,他就礼貌的消失,你需要,他就优雅的出现,而且有钱有闲有人脉,很多事情都可以立马解决……更别说他还长了一张不用整就能出道的脸,简直就是活体的白马王子。就连盯梢这种变态行为,他做出来都不会显得太猥琐。
只可惜唐早被路霄峥扭曲了审美,所有“帅”、“英俊”等等的相关词汇,内心都会自动代入他那张脸,而向敏行这种漂亮精致的长相,在她心里,都会自动代入“娘兮兮”,实在是喜欢不起来。
可是这个人也很难处理,是真的很难处理。
因为你跟他说我不喜欢你,他会说,哦,那我们就当普通朋友好了。
你说能不能不要跟着我,他会说,哎,真巧,我本来是去哪哪的,没想到又碰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