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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穷山恶水尽匪寇(2 / 3)

对于自己离开后发生的一切,李沐风并没有察觉,此刻,他正拿着装有不少银钱的钱袋,将里面的东西通通揣进了自己的裤腰带,至于绣工还不错的钱袋,则被他随手扔给了一旁的乞丐。

在李沐风身前不远处,是一家名为“福客来”的酒楼,单单只看装饰,就知道这是一家不错的酒楼,而李沐风则是大老远就闻到了酒香味,一路寻了过来。

……

一处终年被雾气笼罩的山谷中,在闹市中shā • rén后扬长而去的几名黑衣汉子正坐在一名黑袍人的下手,与在闹市中的狠辣嚣张不同,此刻几人都有些战战兢兢,还时不时用眼角的余光打量自己的大哥。

坐在上手的黑袍是巫山十三路山匪中的一支,由于老大喜欢套一身黑袍,而他的手下我都是黑衣短打,所以,便被人称之为“黑匪”,在十三路山匪中排行第十,据传老大黑袍人有二品小宗师的实力,手下更是有二百多名残忍嗜杀的黑匪。

“大哥,东西本来都已经到手了,只是我们去吃了一步,结果,这家伙居然就带人给黑吃黑了。”

坐在最靠近黑袍人的汉子此刻开口解释了一番,那张原本肥腻的猪脸因为一道横亘的刀疤显的满是戾气,桀骜不驯的严重更是充满着嗜血的杀意。

如果说巫山镇的百姓说起黑匪,第一个想到的绝对不是神秘无比的黑匪老大黑袍,而是这个浑身肥膘却无比嗜杀的黑匪二当家“血猪”,至于他原本的名字,此刻已经没有人知道。

“老猪,你知道我这人,其他事我不管,把我需要的东西带回来,不然,你知道后果是什么。”

嘶哑的嗓音如同金属摩擦般刺激着众人的耳膜,只是,此刻众人已经无心顾忌这些,一个个冷汗直流,想到如果事情办不成可能会遭到的惩罚…他们的眼神变的更加凶历,目光死死盯着华服男子,恨不得生吞活剥了他。

李牧此刻想死的心都有了,他李家在巫山镇世代豪绅,家中不少子弟在“武利军”中任职,最好一人已经是万夫长,在努力努力,就是主将这个职位也不无可能。

只是,这些都需要家族运作,需要大量的钱财打通关系,而家族为此也付出了不少财力物力。

眼下,据可靠消息,兵部一位侍郎重金求购一株百年血参调养身体,自己家族要是能将这件事情办好,从而顺利搭上这位侍郎的大船,这“武利军”主将的位子也就差不多定了。

只是,血参本就稀有,而百年血参更是罕见的宝物,没有机缘根本就难以寻见。

李牧因为平日里喜欢在酒楼勾栏里厮混,认识了不少三教九流中人,身为家中长子,却因为文不成武不就的缘故,地位之后不太稳固,在听到自家大伯的升迁就在一颗血参上,当即便动了心思,想要做成此事,好在家族面前好好表现一番。

还别说,在跟他的一群狐朋狗友一番询问后,居然真叫他打听到了一些消息。

一队从北方过来的皮毛商人,在与南蛮部落交易时搞到了一株品质极佳的百年血参,本想瞒着消息待会家,以图卖个高价。

只是,当时他收购这株血参时有不少人都在场,想防止消息外泄根本就不可能,仅仅两天时间,消息便已经在小规模传来。

其中,黑匪和李牧同时收到了这个消息,只是,李牧貌似动作很快,直接带着家族养着的一帮家丁护院黑吃了这伙皮毛商人。

对于这种上不得台面的勾当,李家也有经验,所以事情做的滴水不漏,不过一众家丁只以为是一次普通的劫掠,却不知自家公子是为了这伙人手中的血参。

在拿到血参后,李牧自以为事情做的滴水不漏,也没急着将血参待会家里,在巫山镇,他不认为有人敢摸李家这头老虎的屁股,在和自己那群狗腿子好好喝了一顿花酒后,他才带着微微的醉意在街面上溜达,时不时调戏一下街面上的小娘子。

而那株珍贵的血参则被他用一个玉盒,装在了衣服的最里侧的蜀锦钱袋中,不过,他还算有些脑子,为了以防万一,还特意安排了两名家中高手贴身保护自己。

只是,到现在他也没有想明白,自己的蜀锦钱袋究竟什么时候丢的,此刻被几人的眼神盯的发毛,两股颤颤,一股尿意袭来,只觉身下一热,居然被吓的尿了裤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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