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匆匆回以一笑的同时,他心中那个念头却变得更加确定了。
可是他明明就是孙家的儿子,怎么会突然和刘家扯上关系?
在他胡思乱想之际,心腹端着一碗清水进来了,放在桌上。
再等了一会,房门又被打开,刚才离开的随从气喘吁吁地进来了,刘三哥皱眉问道:「府里离这里不远,怎么去了这么久?让我一阵好等,不知道我着急吗
?!」
「三爷息怒,这实在是怪不得小人。你又不让我把其中缘由实话实说,要从二老爷那里讨来这东西,实在是费了不少劲。
也就是二老爷近来思念四公子,多日失眠,大夫给他开了些安眠的药,剂量颇大,我才能趁着二老爷休憩偷偷从他身上弄来这些。」随从边说边把手里攥着的瓶子递了过来。
刘三哥点头,小心翼翼地接过,在孙志高的目光中,他打开瓶塞,将里面的东西倒入了清水中。
几滴殷红的血液落在水里。
刘三哥站了起来,抓住孙志高的手,露出其中的一根手指,在孙志高还没反应过来的时候,一把小刀划破他的指尖。
血液从伤口涌出,落在了碗里。
在几双眼睛的注视下,孙志高的血液慢慢地和那倒入的血液融在了一起,不分彼此。
「血脉相融!血脉相融!」
刘三哥喃喃地说了两声,忽而仰头大笑:「哈哈哈哈!」
孙志高还停留在刚才的那一幕中,滴血认亲的事情他没见过,但是也听过很多次。
他的血竟能和那应是刘府二老爷的血相合?
难道他,真的是刘家走失的孩子,机缘巧合之下被孙家收养?
想到孙母只诞下他一个儿子,他无兄无弟,没有姐妹,莫非,她才是那不下蛋的母鸡?
因为下不了蛋,又遇到了他,所以就收养了他,对外宣称是自己怀胎十月生下的孩子?
纷乱的念头在他的脑中翻滚,没等他理顺,刘三哥就勐地转身一个虎扑抱住了他,激动中带着哭腔说道:「弟弟!老天爷卷顾,为兄终于找到你了!」
这一声弟弟让孙志高整个人都有些飘飘忽忽的感觉,双脚都找不着地了。
他不是平民家的子弟,而是高高在上的侯府家的公子?
他生来就本该在云端俯瞰世间众生,只是不幸在那些泥腿子人家里蹉跎了半生,绕了这么一路,他终于回归了自己应走的道路?
......
「你这是跑到哪里厮混去了?一身酒气,还知道回家啊?我还以为你要在外面过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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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拿来一副刘家二老爷的画像,他认真研究过了。
确实和他很是相像。
再说了,刘家是什么身份,他若不是刘家的人,一个小地方来的秀才,那些大人物踩死他都嫌脏了靴子。
哪会在他时间浪费那么多心思和时间。
就连那面价值一万两千两的宝镜,刘三哥在确认他身份之后,就再也没有提起过,明摆着不会让他赔偿了。
那可是一万两千两啊!
换成银子,都可以把他给压死了。
睡在床榻上,孙志高望着屋顶,嘴角都快咧到耳边,没有半点睡意。
心潮翻涌。
一会惊叹。
他的身世竟然如此曲折离奇,想到那些闲暇知识看过的话本,原来话本里的故事也不都是瞎编乱造的。
一会怨恨。
恨刘家花费了这么多年才找到他!
恨孙家竟然欺瞒他这么多年!
一会憧憬。
憧憬着在众人面前,自己摇身一变,成了伯府嫡子时候的威风。
尤其是在盛家人面前。
他盼不及地想见到,当得知这个消息的时候,盛家人会是什么嘴脸。
五品官员?
翰林大官人?
能比得上一个侯府嫡子吗?
至于那英国公府的小公爷,呵呵,眼下是盛家女儿还未出嫁。
等盛家女儿出嫁后,那就是张家的人,可不见得会向着娘家。
盛家能借到多少力?
孙志高想着,突然想起今晚刘三哥说起的一句话:「商贾那种下等人家的女儿,怎么可以做一个侯府嫡子的正头大娘子,那传出去是要让东京城里都笑话的!
出去都抬不起头见人!」
是啊!
一个徒有浮财的商贾家出来的女儿,何德何能做他的正妻啊!
给个妾室的名分都算是抬举她了!
在这晚,孙志高默默下了一个决定。
......
第二日,孙志高早早就离了府。
在樊楼里报了刘三哥的名号,酒楼伙计把他引到了一处装修豪华的包厢,然后呈上了一壶酒和几道下酒的小菜。
孙志高喝了一杯,酒味不重,但是下喉后有回甘,还有澹澹的梨花香在口中弥漫。
他装作不经意地问了一句价格。
五十两一壶的价格差点让他握不住手中的酒杯。
这喝的哪里是酒?
这喝的就是银子啊!
不过一想到以后自己也能过上如此遮奢的日子,他就很愉快地连喝了几杯,还让小二再上了一壶。
等刘三哥踏进包厢的时候,孙志高面前的桌上已经摆着两个空酒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