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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万贯(3 / 3)

从此胡四负责外院,阿关姐负责内院。另外,阿关姐厨艺不赖,自然也包下了厨房的活计。

明远问过阿关姐,晓得她会记账,当即给她预支了一部分家用,大约在20贯上下。

至此,早先“父亲”明高义捎来的那些盐钞,明远已经花去了大约900贯。

依他的个性,剩下的100贯会捏在手里,暂时不会花出去,除非新的注资到账。

当晚,阿关姐在新雇主面前使出浑身解数,做了一桌好菜,吃得明远和十二娘赞不绝口,连舒氏娘子定下的“食不言”规矩都给忘了。

舒氏则满脸温柔笑意,慢慢品尝明远和十二娘挟到她碗里的菜肴。

刚用过饭,明远陪着母亲和妹妹在自家院中遛了一小会儿弯。阿关姐那里已经烧好了热水,正在认真学习了解明家的卫浴设备。

明远便从后院退出来,正要回屋休息,忽听外面有人拍门。

胡四去应了门,过了片刻将人引了进来。那是一个三十来岁的中年男人,穿着绸袍,看起来是商人模样。

胡四说这人姓周,是特地在长安城里打听了一圈,才找到明高义家的。

还没等胡四说完,这周姓的商人就一把鼻涕一把泪地扑到明远跟前,同时高声喊着:“恩公啊……”

明远:……?

“多亏恩公借银救命在下才不至于在生意场上满盘皆输……”

“偏偏恩公施恩不望报飘然而去只留下话命在下将钱还至长安给小郎君您……”

“在下也知道为人应重义气守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

“您……您要向家父还钱?”

明远听对方语速飞快地说完一大段,终于意识到了什么。

“不不不依令尊所说这些钱都是给小郎君的,任明小郎君您花用……”

这……这是试验方新的注资方式?

“您欠家父多少钱?”

连明远的好奇心也被调动了。

“快进来!”

这时,才有候在门外的挑夫挑着银箱进来。

“一万贯!”

这周姓商人挺直身体,非常自豪地告诉明远。

作者有话要说:稍许解释几句宋代的主仆关系和相关的物价(以下内容分别总结自吴钩《宋:现代的拂晓时辰》和程民生《宋代物价研究》)。

宋代的奴婢仆佣,已经不再像前朝那样不具备dú • lì法律人格的奴隶。他们不再属于贱户,而是获得了自由民的身份。宋人罗愿曾经记载道:“臣窃以古称良贱,灼然不同。良者即是良民,贱者率皆罪隶。今世所云奴婢,一概本出良家。”

因此,宋代奴婢与主家的关系,不是人身依附关系,而是雇佣关系。雇佣时必须签订契约,订立契约时必须写明期限、工钱。到期之后,主仆关系就解除了。

为了防止出现终身为奴的情况,宋代的法律专门规定了雇佣奴婢的年限,上限是十年。

而雇佣奴仆的价格,与奴仆的工种和期限都有关系。

比如司马光在《答刘蒙书》中写着:“鬻一下婢之资五十万”,买一名下等婢女需要500贯。

而在政和年间,在京师雇佣一名奶妈,价钱是30贯。

为什么500贯和30贯差别这么大呢?主要婢女是长期雇佣,奶妈是短期雇佣。

宋代的法律禁止人□□易,但在灾荒年间百姓卖儿卖女,也确有记载:男孩100文,女孩1斗米,就可以把小孩领走——当然,这些父母恐怕也只是想给孩子找个活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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