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杰森也只是隔着头罩,用电子音和小姑娘打了几句嘴炮,将人揍了一顿绑起来丢在显眼的地方,蝙蝠侠赶到的时候,早就连红头罩的影子都看不见了。
斯蒂芬妮的实力不算强,可也不弱,杰森收拾她却和玩一样,可见他的实力较以前真的进步了很多。
迪克嘀咕:“也不知道小翅膀最近过的好不好。”
……
杰森过得挺好,事实上在将主要活动范围换到纽约后,他的日子真的很安逸。
他其实是个热爱生活,也很会生活的人,他喜爱阅读、音乐、艺术,会自己做饭,会将自己生活的环境打理的干净整洁。
加上不缺钱,在脱离一堆事情后,杰森是可以将自己的日子经营的很不错的。
他现在每天会睡到7点起床,听着外语歌晨练,他习惯自己做饭,但偶尔也会跟着美食攻略贴,在纽约各个有名的饭店打卡,午后坚持午睡一小时,白天骑着机车去中城高中打卡念书,晚上走古一设置在衣柜里的传送门回哥谭处理事务。
年轻人本来就体质好,杰森的恢复力也高于常人,所以这么养了一阵,他就发现自己胖了5磅,而且他的的例假又回来了。
好在现在也不痛经,棉条一塞就又是一条好汉,都不带耽误打架的,杰森也就淡定的该干嘛干嘛。
他以前读书的时候,是没在学校里交到过巴特、珊妮、提姆以外的朋友的,后来杰森回想一下,也会反省自己当时的性格有不小的问题,因为太过敏感,所以他很容易在察觉到别人态度的微妙时立刻竖起尖刺。
但现在他不是突然被城市首富收养的幸运乞丐,种种磨砺让他不会再患得患失,性格也成熟不少。
在中城中学的师生眼里,杰森是一个为了考大学,在高三下学期从拉托维|尼亚转到人生地不熟的纽约的帅气男孩,他学习很棒,虽然拽了点但性格直爽,拳头很硬,和校霸打了一架后莫名其妙的被拉进橄榄球队。
哪怕不是超级人类,杰森作为一位超级英雄的体力,力量,敏捷也远超常人,他平时打外接手的位置,偶尔会担任四分卫,且杰森战术头脑好,和外校队伍对战时只要用他的战术,就一定能把对手扇得找不着东西南北。
然后等学校举办活动时,杰森又稀里糊涂被校园乐队拉上台做电吉他手,表演的节目是《加州旅馆》,开场就用一手拨弦惊艳全场。
杰森都没想过自己居然有成为校园明星的潜质。
但事实就是老师们都喜欢杰森这个品学皆优、礼貌大方的学生,男孩们则佩服他,想约他的女生更是能组成一个连,他这阵子光是收到的情书就有40封,其中有5封来自男同学。
在察觉到自己性格转变带来的人气提升后,杰森也第一次觉得自己过去经受的一些事不全是坏的,至少他在其中得到了成长,起码现在他知道如何和人打交道了。
而且以往他想要和别人好好相处的话,就必须压抑自己的本性,那会让他觉得不适,但是在中城高中的时候,他完全没有刻意控制自己的脾性,却还是有人会主动走到他身边,自然而然的约他一起去吃午餐,拉他一起打球。
有生以来第一次,杰森对自己的人际交往能力有了信心。
在周末去和古一学魔法的时候,杰森问古一:“塔利亚说你可以看到未来,你有看到我再去念书时可以得到现在的一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