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蒜一百五。
“孙志民,一千一百五。”大队长接过钱,边念边在本子上写道。
“不是,”石蒜纠正道,“是孙志民五百,罗丽珍五百,王兰花一百五。”
大队长愣住,“四嫂,你们家怎么搞特殊化呀。”
“什么特殊化?”石蒜白他一眼,“我和丽珍这钱,都是我们靠自己双手挣的,凭什么算在孙志民头上?”
大队长:“是这么个理。”
划掉重写。
“那个,大队长,”罗佑华看了石蒜一眼,“刚才海胜那个也改一下,他的七百,有一百是孙玉凤的。”
听说要写信去问捐钱的事,赵秋英让丈夫把女儿管钱的事也写了上去,并表示:希望儿子也能这样尊重玉凤,她的工资自己保管,怎么花也是自己作主。
回信就说了,玉凤要他帮着保管工资,但怎么花是她自己做主。捐钱的话,他捐六百,玉凤捐一百,玉凤已经把一百给他,直接从家里拿七百就行。
“行,”大队长扭头看他一眼,划掉重写。
再次抬头,目光环视众人,“还有要改的吗?”
“没有,”那些人纷纷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