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权利!
法律对股东权利做出了明确规定,股东可通过股东大会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谢玉平每次都压着谢景湖转让股份而非别的财产,就是在为谢骞将来接手“锦湖集团”铺路。
有股份,不任职都行。
没股份,当个总经理都没用!
谢景湖被迫转让给谢骞的股份算起来只有3%,谢老太太转了2%给谢骞,加起来一共是5%。
5%的股份在锦湖算小股东,动摇不了谢景湖对集团的掌控力。
谢景湖担心的是母亲手里还留有3%的股份!
按谢老太太现在的想法,这3%的股份会均分给谢棠、谢麒等人,好让谢骞这一辈人继续拧成一股绳……可谢老太太一日没有将股份给谢棠三人,事情就有变数,万一老太太改变了主意,把3%的股份都给谢骞怎么办?
那谢骞就有8%“锦湖集团”股份了。
谢景湖没办法将谢骞已有的股份收回,但他在想方设法拖延谢骞行使股东权利的时间,谢骞看穿了谢景湖的意图,只觉滑稽又可笑。
“我不同意。”
谢骞一口拒绝,“嘉信影视我要不要都可以,股东权利是我的合法权益,也是我年满十八岁后实实在在能抓住的东西,您要用一个虚无缥缈的‘考察’拿走我的合法权益,您认为合适吗?”
考察能力?
合格后给更多权限?
笑话!
这种上下嘴皮一碰说出口的承诺太虚了,现在说给,到时候反悔就反悔了,即便在大伯谢玉平的监督下兑现,“权限”两个字是如此模糊,天知道谢景湖会拿什么来糊弄他。
谢骞油盐不进,谢景湖气得眉头都在跳。
“我不是答应要给你嘉信影视了,这家公司还不够?”
“你说是给我经营权,没说给我股权,经营不善,您直接剥夺了我在‘锦湖’的股东权利,经营好了,您可以将嘉信的经营权收回,我岂不是在替您白白打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