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曼曼发觉有钱人之间比起拼包,拼的更多是这些虚无的荣誉,包反而沦为细枝末节,更像是个人选择。林俏下周要带她去的雅集,她自己也是第一次亮相,但已完全不怯场,甚至慷慨地把刚买的铂金借给金曼曼,自己打算随便拿个前阵子买的当季小香。
“我不需要铂金来证明身份,但你需要它来充门面提供信心。拿到手大胆用,千万不要太珍惜,那就完全失去效果,就算有折损就当工伤了。”
金曼曼便流露出受教的神色来,充分满足林俏的虚荣心,“那Dresscode呢?穿什么好?小礼服吗?”这样贵妇人的聚会为了彰显身份,或许会选小礼服,那金曼曼就只能自己做了。
“不,穿套装。”林俏告诉她,“奇怪的是,虽然这群女的没一个有正经事业,但她们总是很乐意营造出自己不靠老公的职场幻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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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这一行赚得多,但投资也大,金曼曼没能取巧,和林俏逛了一下午的街,还是至少给自己买了几件高奢牌子点缀妆容,她预备穿手作的衬衫,这样能省一大笔,甚至裤子也可以自己做——她决意选择裤装,这样至少在丝袜上能省不少支出。要能配得上这种聚会,丝袜至少是数百元一条,而且非常容易勾丝,基本是一次用的消耗品,因此裤装会更划算,而且款式一定要基本,否则很容易被人记住。
在外套和鞋子的投资则是实打实的,金曼曼花费六千元买了一双当季的大牌单鞋,心头滴血,六千元是她从前好几个月的生活费。但没办法,考量到金迷的业务范围太过明显,直接过去就如同做广告一般,或许会触怒主人,金曼曼将以林俏好友,dú • lì设计师的身份参会。
那她必须物色适合自己的着装风格,外衣她也选了Celine家的设计款,一件近万元,刚从Ceci身上赚到的钱,又从肋骨上带着血丝被拔了出去——而且这种开销接近一次性,如果她还能参加第二次派对,裤子或许还能复用,但衣服是决不能再穿了。
林俏的余地便宽绰得多了,她选了一套浅粉色的千鸟格呢子套裙,又买了一套米白色的真丝套装,这衣服基本也是两三次的消耗品,这种轻薄的丝织品,即便是精心护理也穿不了几次,正适合在雅集中定位自己的身份:她是主角,金曼曼是她的陪同和配角。林俏现在已逐渐意识到衣着的重要,乱穿衣比乱说话更严重,一照面就把自己的底子全交了。
一旦衣服穿对了,笑容似乎也可以轻易地伪装起来,连气质都会跟着发生极大的变化,金曼曼和林俏一起往别墅里走时,感觉自己像老佛爷身边的宫女,她对林俏说,“你现在的名媛范儿越来越足了。”
林俏对她还有几分真诚,“归功于你,曼曼,我永远欠你一个情。”
金曼曼便决定把宫女扮演得更好一些,她还要去面对十几个潜在的客户,她现在最不需要的就是出风头。能平安渡过聚会,多加微信就是成功。
但天不从人愿,她们聚会的地点是在会长家的会所,位于市郊,直接就占了一小座山头,车都停在山脚下,由摆渡车运送上去,可谓是逼格满满,金曼曼才下车就发现旧识,“Ceci?她也来了吗,你不是说她没受邀?”
林俏踮脚张望了下,“她确实没受邀,是Jolly带来的吧,她旁边那个女孩子你看到没,小温总的侄女,那是真名媛,刚回国没几天,这就和小婶婶社交上,看来Ceci是真要上位了。”
她没感受到一丝危机,仍是看戏的口吻,金曼曼后颈毛却都站了起来:糟了,该不会就这么巧,这热闹还被她赶上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