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贯钱!这简直是要人命哦,咱们家开销这么大,哪里拿得出五贯钱!”
“而且,元儿你也太不思上进了,入伍四年连个队长都不是。京城里太太平平的,根本没有立功的机会,去北疆杀敌才好升官啊!”
她心里算盘打得可精,荣元今年已经十九,眼瞅着就得成家立业。到时候家里要出一笔彩礼不说,以后荣元要养家,兵部也不会再每月发给他爹一半军饷,怎么算都是个亏本买卖。
倒还不如让荣元去北疆,军饷要提一等不说,战死还有不菲的抚恤金。
荣贵拿起桌上的白面窝头咬了一口,跟着道:
“你娘说得对。去北疆有升官的机会,哪里还能倒贴那么多钱不去的。”
原本以为自己的心已经麻木,荣元此时却依旧觉得刺痛,他红着眼眶硬声道:
“爹,这是儿子的买命钱!”
荣贵眼睛一瞪,怒声呵斥道:
“跟你好说不听了是不是,买命钱,买个屁的命!你当兵不想着怎么立功升官,净拈轻怕重往后缩,你这样活着还不如死了,好歹死了家里还有三十贯的抚恤金!”
听到这话,荣元的心彻底冷了。
他浑浑噩噩地走出了院子,往大营走去。
交不出五贯钱,他平时的钱又大都给了家里没怎么打点上官,这次都里点人去北疆,必定有他一个。
与他一样被五贯钱难住的苦命人还有很多,被送到郡王皇庄的时候,众人的心情都是绝望又沉重的。
*
李洵这些天一直在庄子上练兵。
其余的都是杂事,唯有手里的兵,才是他安身立命的本钱,因此他格外重视。
在郡王府部署好一切后,他便再次来到了庄子上,检验护卫营兵丁的其他训练项目。
如今的军中训练,步兵无非是劈,砍,刺等机械动作的训练,以及简单阵法操练,骑兵则是骑马射箭砍杀等基本功。
王常青是原主亲自从基层兵丁小队长里提升上来的营指挥使,训兵的基础功非常扎实,所以营里这些兵,在基础训练成果上都挑不出什么毛病。
李洵要查漏补缺的,就是他们对命令的绝对执行,以及面对危险时的抗干扰能力。
去了北疆,最危险的敌人便是游牧民族的骑兵。
因此,李洵下令将所有刀换成木刀,箭换成没有金属头的,在步兵训练时,用骑兵对他们进行射箭,冲击,砍杀干扰。
原主舍得砸钱,所以整个护卫营里的骑兵占到了十分之一,共有十队一百人骑兵。正好一队骑兵对付九队步兵进行实战演习。
上午训练时,队形保持得最整齐的三个队,都可以额外奖励五斤猪肉。
再加上郡王亲自在一旁看着,众多护卫便表现得格外卖力。
毕竟郡王可是说了,接下来兵部还会调过来两千兵丁。
大启兵制,十人一队,十队一都,十都一营,十营一军,十军一厢。
这些新兵的队长,都头,营指挥使,全都由他们这些老人里抽调。
升官的机会就摆在眼前。
和外界那些把北疆当做刀山火海的兵丁不同,护卫营的兵丁们对于此行并不算畏惧。
因为他们当中很多人是去过北疆换防的,甚至亲历过战场,知道他们在郡王的培养下已经算是精兵,哪怕对上草原骑兵,不说杀敌,至少掩护着郡王逃跑是一点问题都没有的。
口口相传的,大家便都不害怕了。
而且郡王待他们这样好,就算是回到禁军大营也必定比不上如今,他们自然是选择誓死追随郡王的。
演习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着,便见王常青快步走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