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便叫姝宁◎
清理完伤口,由里斯特医生过来查看确定没有问题之后,房间重新回到了静谧之中。
可以说,因为给陆明笙取子弹处理伤口,两个人都弄得一身狼狈,齐璨身上原本干净整洁的暗红色旗袍,因为陆明笙的血染上去了,深一块浅一块的,一看就知道是沾了血才会变成这样,两只手指的红蔻丹都快和血融为一体,区分不出是干涸的血迹还是蔻丹的颜色。
如释重负坐在椅子上的齐璨低头,扫了眼身上的情况,叹了口气,不由得轻声嗔怨道“陆少爷,我这身衣服怎么回去?”
陆明笙正在把玩桌上用南鸣云雾茶水养护着的玉蟾蜍,听到齐璨这声抱怨后动作停下了,目光从玉蟾蜍转移到了她身上,在她脖颈偏下些的红印和那开了两颗的盘扣上停了片刻,眸子里有些晦暗不明,最后他笑道“确实,是我陆家礼数不周了。”
“春雨,带孙小姐下去换身衣服。”玉蟾蜍在桌面上敲了敲。
屏风后无声无息地走出来个穿着棉麻衣裳的丫头,把齐璨吓了一跳。
但春雨只是恭敬地走到了齐璨身边,低着脑袋也不敢直视她,细声细气地说:“孙小姐,随我来。”
齐璨跟着她走到了屏风后面,换上了干净的衣裳。
不一会,换好衣服的齐璨就从屏风走了出来,袅袅婷婷。
平日里花汇厅舞娘歌女们的旗袍多是收身的,经过重新设计,结合洋人服装的特点,裁剪更贴合女性曲线,充满着几何线条感的美明显更能抓住宾客的心和目光。
但齐璨身上的这身却还是早些年月的古法倒大袖旗袍,宽松些,颜色设计上也素雅不少,浅绿主色的旗袍,面料轻盈有光泽感,腰身间绣了朵雅致的昙花,领口间的设计格外别致,宛如绽放开的花瓣,映衬着女郎的肌肤如同牛奶般细腻白皙。
理好的头发被整齐地别进了水钻发夹里,方才在屏风后,齐璨把唇上的沾了陆明笙血的口脂也干脆擦了去,显出原本浅淡的粉色来。
陆明笙听到高跟鞋敲击地面的声音,放下了手中的茶宝,顺着声音看去,看得他一愣。
自水墨山水屏风后走出的人,温婉如玉,站在屏风旁,映衬着整个人娉婷漂亮极了。
恍惚间,竟令陆明笙想起了儿时的母亲来。
母亲出身自书香门第,是早年平城显赫的名门望族,父辈在港都大学做教授,留洋一直是件稀罕事儿,整个平城就属这位教授是第一位留洋回来的学者。
沉浸在墨香书卷中长大的母亲,就有着这样温婉的书香气,说话也是温和轻柔的,生怕语气重一点就会惊吓到旁的人。
昔年在他年岁尚小的时候,母亲总喜欢领着他到院子里,念些诗文给他听,握着他的小手一笔一画地在宣纸上写字,想来通身的书生气,便是托母亲的福养出来的。
只是可惜了,在那个男人抬进来第一方姨太太的之后,在港都大学教书的外祖父因为写了些不该写的东西,带着学生游行被抓了绞杀之后,母亲就宛如一朵养在池塘中娇弱的荷花,在夏日一过去,就迅速地凋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