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后,门被打开,一名十来岁的男孩快速地走进房间。
“两位先生,你们要寻找的目标出现了,现在已经进入格斗场。”
“哟!等了三天,终于来了!”
比利感慨了一句,缓缓放下酒杯,站起身。
十几天前,克劳萨手底的一名小头目在格斗场被人打得半身不遂,虽然那人在克劳萨麾下并不受重视,可到底还是他们这一方的人,克劳萨想要拿下整个南镇的控制权,手底下的人被人打了不可能不管,要不然对于其威信力有损。
可克劳萨又是一个极为讲究公平的人,暗中下手这种事他是不屑于去做的,既然那名手下是在地下格斗场被打倒,那么他也就派出手下来格斗场找回面子。
这就是比利和劳伦斯在这里的原因。
辛苦蹲守了整整三天,他们也终于将那人等到了。
不仅是比利,劳伦斯此时也非常地急燥,为了一件小事在此白白耗费了三天时间,他本就不太情愿,之前他之所以在房间里心烦气燥地来回转,其实也并不全是比利的原因,还有就是对此次任务的不耐烦。
但因为是克劳萨的命令,他也不得不服从。
男孩将事情报告之后,还未等比利再说话,劳伦斯便已经抢先冲到男孩身前。
追问:“你能确定是那个人吗?”
男孩点头,十分肯定地回答:“就是那个人,脸上带着兔子面具,我还听见旁边有认识的人叫他流氓兔,或者兔王。”
“那就没错了。”
确认了信息,劳伦斯一偏头看向比利,命令似的说了一句:“给钱!”
说完之后,他便直接越过男孩身边,快步走出了门。
待劳伦斯走后,比利忽然冽嘴笑了笑,缓步走到男孩身前。
双眼一眯,突然之间伸手摸向怀中。
男孩见此,急忙惊恐连连地向后退了好几步。
这里可是最混乱的南镇市,杀个把人根本就不算事,男孩长期混迹于底层,这种shā • rén灭口的事情也听说过不止一两件了,所以他很害怕。
但是这次他误会了。
在男孩紧张的目光下,比利的手从怀中缓缓抽出,手上带出来的不是刀子,而是一沓美金。
“别紧张,我虽然不是好人,但也不至于为了这点钱沾血。”
比利冷笑着说完,随意地将钱朝男孩一扔,轻轻挥了挥手:“你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