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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2 / 2)

小袁——没名字挺眼熟的,江屿愣是想不起来。后来看了照片,回忆滚滚而来。

丁丁好家伙,他给林瑟舟招了个情敌。

江屿乐呵呵地把这事儿跟林瑟舟说了,林瑟舟十分不以为然。

“没人能当我情敌。”

很自信啊。

小袁对江屿的好感度依旧存在,但他真想学技术,也想赚钱,所以距离和分寸都把握好了,以前一口一个江哥,现在成了江老板。

江老板为了能和对象长命百岁的过日子,他不管酒香的闲杂事了,只管安心发工资,偶尔实在闲得慌下一次厨房外,其余时间都用来晒太阳和种花了。

玫瑰花开得不错,江屿摘了一朵,出发去学校了。

私立学校离得远,江屿不能骑小电驴嘚瑟了,于是算着时间坐地铁,他管这叫情趣。

江屿捏着玫瑰花招摇过市,他在花瓣轻轻落下一吻,送给林瑟舟。

林瑟舟把玫瑰花放在玻璃前,正好被阳光照耀得熠熠生辉,就像江屿的生命力一样,蓬勃张扬。

“去吃饭吗?”林瑟舟回吻江屿。

“不去,”江屿心痒,眼神带着勾,“我们回家。”

“好。”

生活和家不是原地踏步,它们是一个动词,是满怀期望、不断前行的未来。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两篇番外。

第79章番外一戒指

林瑟舟瞒着江屿定制了一对戒指,他原本想先藏着,挑一个黄道吉日送,可家里藏不住东西。江屿自从大毛病病好了之后得了丢三落四的小毛病,今天钥匙丢了,明天找,翻箱倒柜地找,钥匙没找到,前几天丢的手表被翻出来了。照这个趋势发展,林瑟舟只要把戒指藏家里,第二天就能被江屿当垃圾丢了。

那得亏大发了。

于是林瑟舟趁热,周六取了戒指,周日送了出去。

这天春光明媚,林瑟舟看了眼日历,去年的今天,正好是他跟江屿的第一次见面。

确实是黄道吉日了,林瑟舟想。

江屿一早去了酒香,小饭馆如今一半用来吃饭,一半成了小花园。江屿嫌上下楼麻烦,让丁丁把玫瑰花都搬到了楼上。从这以后,江屿如同世外高人,每天不是晒太阳,就是种花,最后等林瑟舟下班一起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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