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袁——没名字挺眼熟的,江屿愣是想不起来。后来看了照片,回忆滚滚而来。
丁丁好家伙,他给林瑟舟招了个情敌。
江屿乐呵呵地把这事儿跟林瑟舟说了,林瑟舟十分不以为然。
“没人能当我情敌。”
很自信啊。
小袁对江屿的好感度依旧存在,但他真想学技术,也想赚钱,所以距离和分寸都把握好了,以前一口一个江哥,现在成了江老板。
江老板为了能和对象长命百岁的过日子,他不管酒香的闲杂事了,只管安心发工资,偶尔实在闲得慌下一次厨房外,其余时间都用来晒太阳和种花了。
玫瑰花开得不错,江屿摘了一朵,出发去学校了。
私立学校离得远,江屿不能骑小电驴嘚瑟了,于是算着时间坐地铁,他管这叫情趣。
江屿捏着玫瑰花招摇过市,他在花瓣轻轻落下一吻,送给林瑟舟。
林瑟舟把玫瑰花放在玻璃前,正好被阳光照耀得熠熠生辉,就像江屿的生命力一样,蓬勃张扬。
“去吃饭吗?”林瑟舟回吻江屿。
“不去,”江屿心痒,眼神带着勾,“我们回家。”
“好。”
生活和家不是原地踏步,它们是一个动词,是满怀期望、不断前行的未来。
作者有话说:
还有两篇番外。
第79章番外一戒指
林瑟舟瞒着江屿定制了一对戒指,他原本想先藏着,挑一个黄道吉日送,可家里藏不住东西。江屿自从大毛病病好了之后得了丢三落四的小毛病,今天钥匙丢了,明天找,翻箱倒柜地找,钥匙没找到,前几天丢的手表被翻出来了。照这个趋势发展,林瑟舟只要把戒指藏家里,第二天就能被江屿当垃圾丢了。
那得亏大发了。
于是林瑟舟趁热,周六取了戒指,周日送了出去。
这天春光明媚,林瑟舟看了眼日历,去年的今天,正好是他跟江屿的第一次见面。
确实是黄道吉日了,林瑟舟想。
江屿一早去了酒香,小饭馆如今一半用来吃饭,一半成了小花园。江屿嫌上下楼麻烦,让丁丁把玫瑰花都搬到了楼上。从这以后,江屿如同世外高人,每天不是晒太阳,就是种花,最后等林瑟舟下班一起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