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开始忍不住自己的炫耀的心情。
说实在的,我不知道能和他究竟能在一起多久,一个星期,一个月,还是一年,但我希望我们在一起的日子里是快乐的。
更多的承诺我给不了,我头上毕竟悬着达摩克里斯剑。
我联系过几个律师,他们都对我的情况表示不乐观。
间谍罪是没有证据很难起诉的罪名,换句话说,一旦起诉,问题就会非常严重。
我不知道别人到底掌握了我多少所谓的“证据”,但我同样不敢说他们是完全的诬赖。
全凭对方怎么定义。
那天审讯时那位探员拿出的照片上的那个人,其实我是认识的。
他是我上学时的一位同学,来自中东国家。虽然我们不是一个专业,但打头碰脸的,渐渐也熟悉了起来。
我甚至帮过他几个无伤大雅的小忙。
但毕业之后我们就再也没了联系,我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我也不知道他后来去了哪里,我其实……甚至并不了解他是谁。
可生活不就是这样,糊里糊涂的,总是有很多模棱两可的地带。
开庭的时间还未敲定,我还要定期去警察局报到证明自己没有逃跑。
但如果之后罪名一旦敲定,面临我的一定是牢狱之灾。
或许会获得减刑,释放后我会被遣返,我将一辈子也无法回到这个国家来。
这倒也没什么可怕,只是我自己可以接受这样的结果,并不代表着我可以接受因此拖累别人。
尤其是,怀恩。
这对他不公平。
“先生,又来买玫瑰?”我带着阿黄来到街角的花店。
店主是个年轻的女生,她家养了只短毛猫,每次见到阿黄都会炸毛。
我在她家店里只买玫瑰。
几乎把所有颜色都买了个遍。
“对,今天有什么新品种吗?”我问她。
“你喜欢绿色吗?是稀有品种,我今天刚去花束进的。”她向我介绍水桶里新到的花,“今天还进了迷你南瓜,秋天要到了,非常应景哦。”
“绿色啊,我还行,不知道我男朋友喜不喜欢。不过看起来很漂亮,再帮我配一把配花吧,南瓜也要一把。”我说着掏出了钱包。
女孩麻利地帮我包好花。
“真羡慕你男朋友。”她收过钱和我开玩笑,“我男朋友连我们的周年纪念日都不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