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我是在跟他告别的,结果不知道为什么他今天格外黏我,瞪着楚楚可怜的大眼睛看着我,我说完了再见,他仍然亦步亦趋,我走一步,他也跟着走一步,还频频腰我的裤脚和鞋跟,企图把我的牛仔裤改成今年的流行款式。
我知道柯基基因里写着牧牛的传统,而咬脚后跟正是牧牛的方法。所以这一切可能只是因为他拿我当成了他的牛,但我就是该死地很吃这一套。
我觉得我骨子里还是有男人的劣根性。
比如以前我在家的时候,我家的萨摩耶偶尔也会跟我表示亲昵,但我通常会戏弄她。
久而久之,她也开始以同样的态度对待我,我和她渐行渐远,变成了互相嫌弃的住在一个屋檐下的陌生人。连我妈有时候都诧异于为什么我每天为她付出这么多还得到了最多的白眼。
我嘴上说因为我的狗是个天生白眼狼,但心里却知道她其实是在报复我。
都说狗随主人,时间久了,我和萨摩耶都忘了我们的最初曾经也甜蜜过。
但阿黄不一样。
他是别人的狗,所以他能这么喜欢我,本身也让我感到了满足——当然也可能是因为我年纪大了,成熟了——总之,我对他可比对我自己的狗要好多了。
我说的是态度上的。
所以现在,即使罗安脸色非常难看,但我还是坚持抱着阿黄上了他的跑车。
他非常不满意,一会儿嫌弃阿黄掉毛,一会儿嫌弃他吐舌头时滴下的口水沾在了内饰上,一会儿又和阿黄吵了起来。
我对于罗安能跟狗吵架这件事,还是服气的。他俩一人一狗语言和生殖都存在着隔离,居然能吵得有声有色,火光四射。
我只好一直呼噜着阿黄的毛发,让他消消气,好端端喊哑了嗓子可怎么办。
我一呼噜,阿黄的毛就更多地掉在了罗安车里。
我当没看见。
“怀恩的狗果然和他一样讨厌。”罗安对阿黄做出了总结陈词,“我明天要去洗车。”
我对他的抱怨当耳边风,换了个姿势抱狗。
有他在,这一路上花的时间似乎都缩短了很多。
快到目的地,阿黄和罗安又吵起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