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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7章(2 / 2)

有朋友在微博给我发私信,问我《晚秋》故事是不是真的。

........

季松临手臂上的疤,他开一家并不起眼的店,他的黑胶唱片,他的事后烟、他的后摇、他送来的海风,他带来的星星和故事,他们一起看过的电影。

还有徐尘屿的暗房、胶片、圣诞节在工作室点燃的蜡烛,他们都热爱的焦安溥,他们看过的演唱会.......

至于真不真的,自有心定吧。

我知道我太过投入,煽情,不懂克制。

但是故事写出来了,它有自己的命运。

其实发表了的三本,从流畅度来说,《清白》反而是我最满意的一本,但现在回过头去看,又觉得讲述的方式不够利落,它的内容和情节设置都不讨喜。

到了第四本《野猫》,这是我第一次尝试用大量的对话作为核心呈现。

我希望自己成为旁观者,落笔时学会冷静。从俗的方面来说,我不知道这种冷处理的方式,在技巧上能否显得“高明”些,或者它会有更大的缺陷,我只能过段时间再复盘看看。

《野猫》雏形和出生于我而言并不顺利,我写得很慢,一度折回去反复修改,末期强迫症在这里变成了没得医的绝症。

和朋友聊天,最困扰我的依然是老问题,如何才能学会用平实的话语讲好一个故事,这对我来说太难了。

真实、直白、厚重而直抵内心的文感,也许再花费多少年,我都学不会。

我知道,在这个时空里,我就是那只特别平庸的笔。

任南野这个人物

原本在大纲里,任南野定的是攻,但随着情节的发展,总觉得宋的气质更符合,小野猫就变成了受。

关于新闻

所有记者里,我最喜欢安德森·库珀,再然后就是柴静,后来她出了书,《看见》一直是我书架里排行前五的作品,无论是她四两拨千斤的文感还是诚实的记录,都是我羡慕和向往的那种笔力。

希望有一天能拥有她那样的一支笔。

如果有那一天的话。

最后,这本书献给那些不问功与名,走过三千里路云和月,依然理想不死的人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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