却又修长白皙,骨节分明,且手指聚拢时指缝严合,仿佛有把雷霆汇聚其中之感;张开时却又轻松随意,如同随手散沙般漫不经心。
这样一双手,它攥紧时让人期待自己是那掌中之宝,松开时又令人怅然若失,如同无根浮萍。
楚清不明白这些人为何有人盯着自己的脸端详,有人盯着自己的手不错眼。
不由得低头看看自己的手,翻过来,覆过去……没脏、没破;冬季日照短,养白了;昨晚涂了厚厚的霜膏养护了一夜,嫩了……嗯,是挺好看的,连指根和关节处的茧子都软了不少。
楚清攥起拳头,对着郑春秋比了比:“我说亲家……”
郑春秋脚下一跛,竟觉平地要摔跤。
楚清:“你过分了啊!这话听得我都想揍你!怎可让公主郡主远嫁沃斯,别说你做不了主,就算能,你舍得?你若敢说舍得,别怪我大义灭亲!”
拳头一攥起,又是几声“嘶嘶”声,仿佛揪住谁的心一般,可听到楚清的话,众人把目光在郑春秋和皇帝之间扫了好几个来回。
郑春秋脸色就是一白,立马跪地,正要像那言官一样对皇帝解释“臣没那个意思”,楚清却不给机会:“难道你真是这么想的?亲家,万万不可啊!你快起来,千万别跪着死谏!”
死谏个屁啊死谏,老子又不是言官!
郑春秋气得又是血液直冲额顶,要说的话被楚清堵回去,可这时他又急于辩解,反复之间便狂咳不止。
真的是坐下病了。
通婚不是和亲,不涉及朝廷颜面,可是,把皇亲国戚远嫁,却也是不能接受的。
寻常百姓人家,尚且不愿将女儿嫁得太远,何况是皇家的女儿呢?
郑春秋的话原本无可厚非,因为楚清也说自己“无才无貌且年老”,最多算是郑春秋刻薄些。
可是他拿一国公主或郡主,或是世家千金作比较,就有些过分了,关键是还被楚清断章取义拿出来说事。
不但得罪了皇族,也得罪了世家贵族。
气氛变得紧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