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就换了一个方向,反正对他来说,只要是当记者都一样。
宋一锦一开始在宁城工作,稍微待了一两年,实在憋不住,跟他哥宋一凌一起到北京开了家酒吧,还有一家修车行。
他在高中混得惯的熟人比钟寻多,毕竟钟寻当了几年校霸,都不太搭理人,但算起来真的哥们儿,他还是只有钟寻一个。
他哥也在北京,他自己待在宁城也没意思,不如来找他们。
钟寻下了班没事儿就晃去酒吧,他不怎么喝酒,去十次顶多喝一次,也超不过两杯。
但为了这个还是没少被怼。
钟寻简直疯了,甚至他回家前去洗个澡,换一身衣服,也没醉,楚听冬还是能一眼就看出他喝了酒,然后跟他拉个驴脸。
他百思不得其解,根本想不通自己到底是怎么露馅的。
就连在电视台,他也不敢跟人出去应酬,非要去就滴酒不沾,谁劝都没用,否则到家不知道得几天才能把对象哄好。
主要是屁股遭罪,他都怀疑楚听冬是不是就等他犯事儿然后收拾他,但也没什么必要啊,他又不是不给操。
钟寻觉得自己心烦到不行。
楚听冬更暴躁,他傍晚下了课,就去离学校半个小时车程的那条酒吧街,现在时间还早,酒吧里冷冷清清,宋一锦坐在吧台旁边打游戏。
“操……”宋一锦余光一晃,还以为自己看错了,愣了半天才抬起头,“学霸你怎么过来了?”
七月份,傍晚的余热扑面而来。
楚听冬穿了件黑衬衫,还有条西裤,衬得身高腿长,他脸色很冷,露出来的每一寸皮肤也都是冷白调,只有手腕上的文身扎眼。
那双眼眸一如既往地冷沉冰凉,褪去所有少年的青涩,连眉眼轮廓都深刻了许多。
“钟寻在么?”楚听冬走过去,问宋一锦。
“不在啊,”宋一锦挠了挠头,“他这个点儿不应该去学校找你吗?”
电视台离学校不算太远,钟寻有时候下了班会去等楚听冬一起回家。
他们大学毕业的那一年,楚听冬拿他多次赛事攒的奖金,买了套房,跟钟寻一起搬过去,直到现在,已经有六七年时间。
租房的时候不方便,还忙着准备毕业也没时间,等到搬家,钟寻就拉上楚听冬跟他去挑小狗,最后养了只金毛串串。
钟寻连自己摄影展的作品名字都想不出来,给小狗取名也挺费劲。
他那几天正好跟楚听冬吵架,楚听冬傍晚到家,就看到他蹲在狗窝旁边,握住小金毛的一对前爪,特别不高兴地说:“你以后就叫小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