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他们一共会在朗伊尔城待八天,离开前楚听冬还是陪他玩到了过瘾,钟寻傍晚意犹未尽地跟他在街上散步,偶尔身边还有驯鹿经过。
想到要回家他还有点舍不得,跟楚听冬在酒馆坐着喝了杯奶,听说当地人说晚上会有火流星,他就拉上楚听冬一起去看。
每年到朗伊尔城旅游的人很多,尤其是一些摄影和天文爱好者。
他们跟着向导去了观测流星视野最好的地方,时间还很早,但已经有人群聚集,钟寻左顾右盼,挑了一个最冷清的角落,跟楚听冬过去等。
观察流星本来就需要耐心和运气,他们等了三个小时,钟寻以为等不到了,琢磨要不要去别的地方,不然浪费了这一晚。
楚听冬从身后搂着他,却突然揉了揉他的脸颊,他迷茫地抬起头,雪白明亮的流星瞬间划破了深沉夜幕。
不远处的人群里传来一阵赞叹的惊呼。
“连北极都去过了,”等到流星消失无踪,钟寻突然拉住楚听冬的手开始犯癔症,抬起那双漂亮的眼睫望着他,小声说,“你得跟我过一辈子才行,不然上哪儿去找我这么喜欢你的啊。”
他穿了件蓬松的白色羽绒服,笨拙地张开手臂,搂住楚听冬的腰耍赖。
楚听冬低头亲了亲他柔软的发顶,低笑了一声,说:“那你就赖我一辈子吧。”
钟寻鼻尖蹭到他颈侧温热的皮肤,在这片无垠深邃的雪原冰川里,还有这片流星划过的夜幕下,冷不丁就有种掉眼泪的冲动。
楚听冬抱着他,另一只手在兜里摩挲了很久,攥紧那个绒面的小盒子,最终还是拿了出来。
他还没开口,钟寻垂下眼睫时就已经看到了,他愣了一下,眼眶有些泛红,都不过脑子,呆呆地问:“你要跟我求婚啊?”
楚听冬:“……”
求婚都能被抢了头一句台词,楚听冬简直无语,他垂眸打开盒子,露出来一对素圈戒指。
其实他半年前就在想这件事,然后三个月前定做了这对戒指,但不知道该怎么开口。
这次跟钟寻出来玩,他一直把戒指带在身上,也还是没找到机会。
他想在钟寻身上留个标记,让任何人都无法觊觎,也想为了钟寻将自己束缚起来。
不是他驯服了莽撞笨拙的小狗,是他沉沦在那双明艳,热烈,宛如恒星的眼眸中,心甘情愿地在掌心和手腕上缠上了牵引绳。
他不想仓促,毕竟这辈子只有这么一次,但现在却突然觉得,好像也不需要刻意去挑什么时机,眼下或许就是最好的时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