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而也不存在什么不够吃或者是吃庄思逸他们吃剩下的东西的情况。
最重要的是,他们在这儿相聚的理由主要是庆祝,而不是解馋。
“恭喜!”于越他们说,先后举杯,跟盛琰一一碰过了。
盛琰看着他们七个人喝着五种不同饮料、三种材质的杯子的架势,不禁失笑,顺带着假意感慨道:“可惜了,但凡这个决赛再晚两天,我也就不用忌口地啃过水白菜了。”
洛闻听着,吃串的动作一顿,而后悄么声息地把屁股往盛琰那个方向挪了点儿,在自以为隐秘地拉近了两个人之间的距离的同时压低了声音地开口:“等你演完那个剧本之后,我约你再来吃一顿烤串呗。就,当作是解脱后的庆祝了。”
“好。”盛琰弯着眉眼的应下了,兀自加码,“要是有时间的话,咱俩再单独约顿烤鱼或者椰子鸡也行。”
他语含笑意地说:“反正我俩也算是终于熬出头地赚了点通告费了。”
洛闻「嗯」了一声,终于还是没忍住地低声问了,“明天,你去看我现场吗?小庄他们好像都说要去练习室排练后天的新节目首秀……”
盛琰听着洛闻越说越小声的话,扬了下眉毛,想也不想地回答:“当然。”
他言之凿凿地说:“别说你录制节目的地方距离公司不过也就几十分钟路程,就算我人在B市,也会专程为了你飞回来……”
如果碎碎念地跟洛闻说这话的人换成别的什么人,那么洛闻或许还会怀疑对方只是油嘴滑舌地在说场面话。
可是跟他说这话的人是盛琰。
从前两个人分属两个公司,很少再能找到机会闲聊,更无需维持表面关系的时候,也愿意花费高昂的机票和门票钱,飞越大半个中国地来看他在某某节目上的首秀的盛琰。
因而洛闻听着,眼眶有些温热地小声说着「好,知道了」。
连带着无声地觉得:这么温柔的盛琰,他好像真的没办法不喜欢。
——哪怕他的喜欢与社会偏见相接壤,与世俗之间林立着千堵万堵的高墙,他好像都没办法骗自己说不喜欢盛琰。
作者有话说:
盛琰,一个对洛闻的攻略度已经达到10000%,但是还以为两个人之间的感情只是「友情以上,恋人未满」状态的爱情呆瓜。(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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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