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再去东岳庙上香,依着高衙内的高眼光不一定看得上锦儿。
等等,也不一定。说不得高衙内这个人荤素不忌呢。
“...所以还是阉了吧。”陆繁星自言自语:“把高衙内阉了,简直是史无前例英明的选择。就是时间段,啧啧,不好选择......”
“总不可能等锦儿和表姐一起东岳庙上香的时候,再暗中对高衙内下手吧。”陆繁星搓了搓下颌,继续放开思绪。
“还是尽早解决,免得高衙内在搞出花花太岁的名声,暗中不知道糟蹋了多少良家妇女。”这么想着,陆繁星当即拍板决定,趁着今晚的天色一定极好的时间段,偷偷溜去太尉府,手起刀落砍黄瓜。
事实证明,武功的好与坏,并没有被年龄局限。哪怕陆繁星才10岁,看起来一团孩子气,但换上夜行衣的他,绝对是黑夜中最靓的那只崽。
陆繁星快速的飞奔,杀向了高太尉府。运气不错,高衙内今天并没有去花街柳巷,而是在家搂着娇俏的丫鬟,露天就胡搞。
这给与了陆繁星极大的方便不是。
陆繁星干脆就将mí • yào下在酒水里,并且为了保险起见,还撒了一把无色无味,会通过空气传播的mí • yào。数了个‘123’院子里那一堆不堪入目的玩意儿,就直接倒地陷入了深度昏迷。
陆繁星摸出手术刀,那叫一个快狠准的手起刀落,将某根已经烂了的黄瓜连根切了。血呼啦流了一地,估计很疼,陷入深度昏迷模式的高衙内居然颤抖了一下。
陆繁星连连啧啧,下一刻果断离开。而他离开后不久,倒地昏迷的一堆不堪入目的玩意儿纷纷醒来,看到高衙内的残样儿后,纷纷发出惨叫。
于是乎,惊动了无数的猫猫狗狗,而高衙内被不知名人士深夜割的事情,第二天就广为传播。不到一天功夫,基本全汴京城的人都知道了,甚至第三天上早朝,夜里和李师师来了一场爱的约会的宋徽宗还在早朝上问高俅,你那好义子真的成了公公。
高俅一张俊脸长得通红。
首先,宋徽宗选亲信的原则,应该就是颜狗对于颜值的追求。高俅首先得是个大帅哥,才能受到宋徽宗的喜欢,进而发现高俅和他一样喜欢蹴鞠,快快乐乐的纳为亲信。
可以说满朝文武,高俅的颜值属于最高的那一挂。
这不,即使是羞愤难当,高俅依然是最靓的那只崽。而看到高俅这幅样子,宋徽宗的眼睛越发明亮。
“所以,真成了公公?”
“还请官家下旨,全汴京城戒严。”高俅咬牙切齿的道:“那贼子太过放肆,可怜臣那义子深受打击,已经有了自杀向高家列祖列宗赔罪的想法。”
高俅恨恨的又道:“定然要将贼子抓捕归案,碎尸万段。”shā • rén不过点头点,居然不杀而是将人给阉了,简直欺人太甚。
要不是高俅的自制力惊人,说不得高俅会当场表演一个原地喷血。哦,不,其实高俅已经气炸了肝儿,早就呕了血,只不过默默咽了回去。
啧啧,要是陆繁星在的话,定然会评价一番。既然那么气,咋不直接气死呢。
宋徽宗想了想,却提出了疑问:“真的能找到那贼子?”
高俅:“......官家,还请官家开恩,救臣那可怜的义子一命。”
“这个好说。”宋徽宗哈哈大笑起来。“宫里那么多的太监,多高家郎君一个不多。这样吧,爱卿将你家的郎君送进宫,朕保证给他安排一个好职位。”
高俅:“......”
有看不惯高俅的官员,直接憋不住‘噗’的一声笑出来。
“谢官家安排。”高俅憋屈无比的谢恩,心中将宋徽宗突然来的‘奇思妙想’骂得底朝天。
而宋徽宗见自己发挥聪明才智(智障优势)帮助了高俅,超级高兴,以至于下朝时还特意丢下一句话。“其实高爱卿今天将令郎君送进宫里来,朕都不会介意的。”
其实高俅超级介意,但是吧,他介意管个毛线球。最终还不是听从了宋徽宗的安排,回到家就把高衙内打包送进宫里。
宋徽宗呢,看到非自然因素变身成太监的高衙内,首先是皱眉。
因为高衙内本身长得一般,再加上饱受摧残,导致高衙内的颜值直线下降,依着宋徽宗的颜狗属性,朝夕令改简直做得不要太熟练。
这么说吧,原本宋徽宗是打算将高衙内留在身边伺候的,但是吧,看到高衙内的第一眼,宋徽宗直接就打消了这个念头。
可想到自己答应了高俅,要妥善安排高衙内,于是乎,高衙内在宋徽宗的安排下,去了御花园当花匠,负责种植花花草草。
这......不能说离谱,而是离了大谱。
如果不出意外,留在宋徽宗身边伺候的高衙内会在高俅的帮助下,成为九千岁。但已经出了意外啊,高衙内被善变的宋徽宗安排到了御花园工作。
御花园是什么地方,是百花百草齐齐绽放的地方。
平日里除了是花草生长的地方外,还是宫里女子游玩的地方。
宋徽宗本身有很多文人墨客的通病,喜好美色。于是乎,本就荤素不忌,已经有了‘花花太岁’绰号的高衙内,看着时不时就会跑到御花园玩耍的宫妃,那叫一个胃疼。
太难受了,真的,对于色鬼来说,只能看不能做啥子,真的太难受了。
可问题是,安排高衙内的工作后,宋徽宗就把高衙内这个人抛之脑后,不是今儿钻狗洞去见李师师,就是明儿走地道去约会其他青楼女子。
别说,有那么一回,宋徽宗从地道出来时没走几步,就被陆繁星撞上了。
陆繁星可没有见过宋徽宗,根本不知晓他看一眼就觉得猥琐异常,白瞎了一身好衣服的猥琐男,就是宋徽宗。甚至路过宋徽宗的时候,还念叨了一句“世风日下,人心不古”的话语。
宋徽宗却不觉得陆繁星是在说他,还以为陆繁星遇到了什么麻烦。觉得陆繁星长得就像小仙童的宋徽宗露出怪蜀黍一样的微笑,打招呼说。
“这位小郎君,可是遇到了什么麻烦?”
陆繁星眼中闪过一丝古怪,回答道:“偶遇同窗,同窗说我写的字迹瘦瘦小小,还不如5岁小娘子写得好看。我不服气,就和同窗吵了起来。”
宋徽宗是一个做皇帝业余,做文艺青年满分的奇葩。
他自创了一种字体,瘦金体,也是瘦瘦小小,和其他书画字迹相比格外的不同。因此兴冲冲的表示:“谁说瘦金体不好看,我写给你看。”就挽起衣袖,要给陆繁星写一副字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