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忱忽然沉默,背过身控制不住颤抖的肩膀。比起这些话,他更愿意明朝野暴怒坐起来甩他几巴掌,骂他指名道姓没大没小。
可他没有,他每个字,每个标点符号无不在告别。气氛很糟,不是对肉体,是对心的极刑。
明朝野望着他的后背,也想像普通父亲一样,拍一拍,安慰安慰,可他什么都做不了,兀自道:“晨阳之前狠心说,你和扬扬没了,现在你不是回来了?我相信扬扬一定也在,被你保护得很好。没能见扬扬最后一面,没能尽到父亲的责任我很抱歉。对于你们母子三人,我有好多的‘对不起’想说,但于你们而言可能只是干巴巴,浪费时间的三个字罢了。”
“还有个事我藏了好久,一直不知道对谁说好,忱忱,你就帮我听一听吧。”明朝野休息几秒,陷入回忆。
他第一次碰到梁晨阳那会儿正是京城最热的时候,九月中旬,烈日当头。
二十出头的小姑娘穿了一身大红色娃娃裙,拎着小水壶流连花丛之间。
她太特别了,竟然拎起裙摆快乐地转圈圈。
明朝野那时在楼上靠窗位子和投资方谈合同,说话间视线不由被那抹红色吸引。粉蔷薇花丛的花刺很多,生怕她不小心栽下去,那得多疼啊。
同时也想,怎么会有女孩子不怕紫外线,不怕热,冒大汗给花浇水,执拗得每一朵都要浇到。
即便被吸引,明朝野也我行我素,谈完就离开。只不过后来总会忽然间想起花间流连的人。
尽管当时太远没看清她具体的模样,仍记得她欢脱的身影,只是看到就能感受到她的快乐。
这种快乐会传染,惹得明朝野也不自觉愉悦一整个下午。
再见面是在十月初傍晚,荒无人烟的南山路,上面只有一个高尔夫球场,下山有十三公里左右。
梁晨阳戴着一顶花帽子,米色长裙和一双银色高跟,走得很慢。
明朝野不确定是不是那天那个女孩,停下来询问情况。一方面也不放心,这地方,天一旦黑下来与荒郊野岭无异。
两人没说几句话,明朝野才注意到她脚后跟已经被高跟鞋磨破起了泡。
梁晨阳摘了帽子递给他,眨着大眼睛想让明朝野背她。
这个女孩一点也不矜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