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子殊颔首,这不是新衣服赶制出来了吗?
他原本是不在意衣服的颜色款式的,深色衣服更耐脏,方便行动。
但温宁说她喜欢翩翩公子,那白衣,好像更合适。
此时见温宁果然注意到自己的着装,程子殊还是很欣慰的。
温宁紧紧盯着程子殊,将他从头到脚瞅了个遍,没有放过一丝丝的细节。
男人白衣黑发,在树影斑驳下站立,他那浓淡适宜的剑眉下,一双亮堂如星辰的眸子烨烨生辉,高高挺立的鼻梁,薄薄的淡色唇紧紧抿着。
再配那宽肩窄腰大长腿,确实是有让人小姑娘疯狂的资本呢!
程子殊的五感本就敏锐,被温宁盯着,他一下子紧张起来,紧绷着身子,整个人僵硬了。
“好了,可以了,你回去吧,这大晚上的。”温宁看好了,她要忙着赶紧去写话本。
说着说着,她意识到什么,愣了一下:“不对啊,子殊你怎么随随便便翻进我的院子?!”
要知道,这里又不是谷雨村了,不是温家老宅一家子共用一个院子。
现在她一個人一个院子,程子殊每次来,还都是敲窗户!
程子殊面上眼神忽闪起来,轻咳一声:“那我就先走了,改日登门拜访。”
男人闪的很快,温宁话都来不及说了。
这家伙跑的是真快!
不过将军府的护卫,不太行的样子啊,就这?
温宁决定改日和便宜爹透个底,让他给将军府的护卫好好上上课。
她转身坐在凳子上俯在书桌上,提笔继续写话本。
毛笔是真的不好用,温宁为此还特地自创了一种抓笔方式,这才能写字快,至于好不好看,能让人看懂,就很不错了。
温宁正在改稿子,越写越上头,还别说,将男主角带入是程子殊以后,自己笔下的人物像是一下子活了。
她突然就理解有些同人文的意义了。
不知不觉,温宁几乎通宵,稿子也就还剩下一个结尾没改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