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了这路边小饭馆当掌勺师傅,做得好了,那是背后的东家,也就是丁采买赚钱,落到掌勺师傅手里的能有多少?又不是温小娘子自己的饭馆!
再者说了,于温小娘子这等还不曾及笄的姑娘家而言,去有大周律法背书,不会被人暗中下绊子,于月钱上也不会有苛扣的公厨更稳妥些,也省的与那些市井的三教九流打交道了。
因着心悦赵司膳,张采买爱屋及乌,对温明棠倒是真的当侄女看待的,自是不会叫她在丁采买这里吃亏。
看着张采买的护短,丁采买摇了摇头,倒也没有恼怒:他这小饭馆也不过是副业而已,自不会因着一两道菜得罪张采买这个同行。
打消了借温明棠这道菜揽客的想法,丁采买夹了一筷子豚肉入口。
只一入口,丁采买便有些后悔了:“唔,好吃!豚肉炖得极好!我这一咬,ròu • biàn自骨头上分离开来了。如此好分离,自是不柴,偏不止不柴却又炖得不烂,真真恰到好处!这味道甜口为主,酸口为辅,酸与甜的调和之上恰到好处,不过甜发腻,也不过酸生涩,酸甜得宜,直接将腻口的味道减的只剩三分,最绝的是细嚼起来还有股青梅的果香味……如此,直接将剩下的三分腻味也除了个一干二净……唔!好吃!若是能留下来给我做掌勺师傅就好了……”
食客分多种,有人是个闷头干饭直接以行动为表率的,有人却是如丁采买这等喜好边吃边说的。
听得丁采买一张舌头“做两份工”一边吃一边鉴赏,那厢加了块豚肉入口的张采买有些费解:真真不知道丁采买那张舌头是如何做到这一点的。
品鉴了一番的丁采买“腾”地一下起身跑出了后头厨房,不多时,便端着两大碗米饭小跑了出来,同张采买一人一碗,就着面前这盘青梅排骨干起饭来。
真真是少有的夏日吃也不会腻的酸甜口的大肉菜了,下饭真是一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