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县令听完,转头问那三人:“你们可在上午去过张小山所说的巷子?”
那个受伤的人还晕晕乎乎的,也没吭声,其中那个矮个子连忙开口否认:“没有去,没有去,我们三个在一起喝酒来着。”
杨县令盯着那高个子。
高个子也心不甘情不愿的说了一句:“我们的确是在喝酒来着。”
“喝酒?在何处喝酒?本县令让人去问问,自是一问就知。”杨县令言简意赅,语气威严而质疑。
又是矮个子抢先回答:“在我家喝的。没在外头喝。”
高个子也跟着回答:“对头,就是在他家喝的。”
“三人一起喝的?”杨县令再问。
那两人都拼命点头。
于是杨县令可能了一眼县丞。
县丞会意,招手将那矮个子叫到了另外的屋子去审问。
这是不给串供机会。
张司九松了一口气:这要是继续这么下去,这两人还审得出什么啊!是得分开才行。
而后,杨县令就开始问那高个子:“你是合村人?”
高个子点点头:“没错,是合村人。”
“你叫何成?和他们二人是什么关系?他因何受伤?”杨县令翻了翻状纸,然后又问这么一句。
高个子还继续点头:“我是叫何成,我们三人是朋友关系。受伤的叫周石,他喝多了,出门摔了,就磕在了石头上,磕成这样的。”
听起来好像是很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