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妈妈笑了,玲玲也抬起头,奶声奶气的叫:“妈妈。”
她也叫玲玲。
隔壁也有个玲玲,都是性格很乖巧的女孩子。
于小丽:“是不是叫玲玲的都是小可爱呀。”
阿红家的玲玲今年都上小学了,读书成绩也特别好,人也很乖巧,知道自己是寄人篱下的那个,有时候大人忙起来她还帮郑冬梅带弟弟,属于穷人的孩子早当家的那种。
“乖。”于小丽摸了摸玲玲的小脑袋:“咱们宝宝会走路了吗?”
小孩有些陌生,环住妈妈的脖子,怯生生的看向于小丽,那一双黑溜溜的大眼睛,比刘斯小时候更大,皮肤很薄,肤色底子很亮特别白,也是个很漂亮的小女孩,刘斯抱着女儿的时候笑得眼角弯弯的,忍不住用唇瓣轻轻碰了碰小闺女的脸颊。
“玲玲,叫姨姨。”
玲玲还只会喊妈妈,连爸爸都不会喊呢,此刻害羞的往妈妈怀里钻。
于小丽好久没见到这么软萌的小可爱了,稀罕的不行,想要抱过来撸呀。
这么小一丢丢,刚刚从车上下来,让郑白抱着,就像抱着个布娃娃一样,她比隔壁的帅帅更软,小脸蛋也格外的萌,特别招人稀罕,勾着人要生闺女。
于小丽剥了个棒棒糖,凑到玲玲嘴巴边上,这孩子嘴巴闭得很紧,就算于小丽再怎么哄都不肯张嘴,直到刘斯说:“宝宝,阿姨给你的,可以吃的。”
玲玲这才张开嘴。
于小丽把棒棒糖的一头放进她嘴里一点点,让她舌尖上舔到一下,玲玲尝到了一点点甜味,顿时眼睛就亮了,大眼睛珠子一眼不眨在看于小丽。
“平常很少吃糖吧,棒棒糖可以给她舔几口,不怕呛。”
“是没给她吃过糖,怕吞下去,偶尔给她舔几口红糖。”刘斯把棒棒糖拿在手里,让玲玲伸出舌头舔舔,这孩子很聪明,尝到一口就知道怎么吃了,跟只喝水的小猫咪一样,舔了几下愉快的眼睛都眯上了,露出很享受的表情。
刘斯一拿开,这孩子就抽抽噎噎的假哭,只是偷偷看着妈妈的表情,并不流眼泪,哭的声音都很秀气,要是爸爸在这里一定什么都依着她的,可惜刘斯不吃这一套,玲玲哭了几声见妈妈没理她,就不哭了,小声打着哭嗝。
每个孩子都有不同的脾性,把两个大人都逗乐了。
“妈妈,家里来客人了吗?”萌萌背着书包从楼下上来,看见是刘斯开始还楞了一下,很快反应过来,虎扑着过来要抱刘斯,激动的哇哇大叫:“是小刘老师!”
萌萌记性很好,好小时候的事情都记着呢,刘斯走的时候她都上大班了,当然有印象。
玲玲的注意力都落到萌萌身上去了,大眼睛珠子又开始在萌萌身上扫,眼神里面都是小孩子对大孩子的仰慕。
刘斯不想给玲玲吃太多糖,趁着这个机会把棒棒糖拿来。
“小刘老师,你什么时候回来的,我好想你啊。”小孩子的寒暄。
“前天才回来,让我看看萌萌,长高了,也漂亮了,都像个大姑娘了。”
“这是小刘老师的小宝宝吗,真可爱。”萌萌是个孩子王,凑过来摸了摸玲玲的脸色,肉乎乎的手感非常好,萌萌稀罕极了,一把就搂住了小玲玲:“跟不跟姐姐玩啊。”
她摸了一把玲玲头上稀稀的几根黄毛,软软的真可爱。
玲玲不让大人抱,但是对萌萌的拥抱没那么反感,软乎乎的让她抱着,小脑袋抬起来很认真的看着萌萌,这是个小姐姐呀,然后很难得的冲萌萌笑了。
“她笑了她笑了。”
萌萌是个孩子王,也特别稀罕这么小这么软乎乎的孩子,不停逗她:“你叫什么名字啊,叫姐姐啊会不会叫,要不要跟姐姐去玩呀,你会讲广东话吗?”
用广东话跟妹妹讲话,玲玲不会讲,但是在家郑白跟刘斯都讲广东话,她也能听得懂。
萌萌又伸手去摸玲玲软乎乎的黄毛了,柔软的像缎子。
“别摸妹妹的头发,她年纪还太小没到长头发的时候,再摸不长拉。”
“真羡慕人家头发少啊,不像我每次洗完头发要好久才能干呢。”萌萌很羡慕别人的头发少,现在可没有吹风机,她洗完头发以后蓬松的可像个小狮子。
于小丽暗暗摇了摇头,这孩子还太小,长大了会庆幸自己的发量的。
玲玲有点心动,但是还是看着妈妈。
这孩子跟一般孩子可太不一样了,能不能吃东西也要看妈妈脸色,能不能跟大孩子玩也要看妈妈的指示,谁叫妈妈在家一言九鼎呢,全家都要听妈妈哒!
刘斯带娃也带到烦的不行,对玲玲说:“去萌萌姐姐房间玩吧。”
玲玲马上站起身,被萌萌牵着去了房间里面。
孩子走了,大人得了清闲。
看刘斯的气色,比生孩子之前还好,看样子这几年在部队里头过得还不错,郑白这人看着是个直男,但对刘斯根本没话说,不惯是她对和错,都是一味的护着,真真拿她当女儿宠,刘斯最终能找到郑白,也是个好归宿。
“你去那边过得怎么样?”还是于小丽先开口。
还记得去之前两人匆匆找部队打了申请,领了结婚证,当时刘斯还说跟郑白不是太熟呢,上火车的时候郑白拉了刘斯的手一把,刘斯都臊得慌,但没想到才短短三年,孩子都一岁多了。
“刚开始不太习惯,部队里头跟外头又不一样,更羊城就更不一样,好多些东西都没有,出个门也难,不过他对我蛮好的,反正是过日子呗,找个暖心的就成,去那边了至少家里不用烦我了,日子过着过着不就那么一回事,后来部队幼儿园招幼师,他给领导打了申请,我就去那边工作了,比在羊城时候还多了十五块补贴,人员也简单一些孩子也少些,就是那边的孩子两岁就能托育,很多孩子送来的时候都不大,玲玲再过一年也能去幼儿园了。”
“现在谁给你带,你自己一个人能搞定?”
“郑白请了个保姆在家里收拾做饭,当地人,玲玲要吃辅食我也不太会弄,都是保姆帮着弄的。”说到这里就红了脸,带孩子她没什么问题,可自小吃食堂长大的孩子,做饭的机会也不多,刘斯尝试做过几次,郑白那张脸吃完都是黑的。
人的适应能力是很可怕的,刘斯自己都不记得跟郑白是怎么开始的了,感情的升温是因为他受了一次伤,刘斯不知道和平年代当兵还有这个风险,郑白还是个大学生军官。
那次郑白流了好多血,连后事都交代好了,他跟刘斯说幸好他还没蘸她的身子,省得下去了还惦记,刘斯当时眼泪就出来了,哭得不能自已。
后来才知道郑白是受伤了,但就流了点血,没有到快要死的地步好吧,害得刘斯哭着把真心都交代了,事后刘斯气得想锤人,不过这是后话了。
“真没见过这样的人,一点点伤让他弄得要死要活的,多不吉利,还害我哭成那样。”
“他对你好就行,不是那样逼你一下,你也看不见自己的真心,看见你过的好,我真的特别特别高兴,好像这辈子就没白活。”
重生前很多记忆都没了,关于所有的记忆,都来自于那本书里,于小丽不知道前世刘斯的结局,如果没有遇到郑白,刘斯过的是怎么样的日子。
“瞧你这话说的,好像哪一辈子又是白活了一样。”刘斯被她弄得眼泪又要流出来。
真是舍不得啊,舍不得离开从小生活了二十几年的家乡,回来以后感觉一切都是崭新的,跟以前的感情诀别了,跟以前的社会关系也脱离了,只有于小丽还是以前的于小丽,一点都没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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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年底于小丽更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