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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2 / 3)

皮毛影响战斗,若是没有那该多好。

可惜狼昭天生比寻常狼体型要大,雪白的皮毛更是茂盛而顺滑,就连掉毛季也跟他没有什么关系。

直到狼昭认识一只兔子。

第一天不吃他是觉得这只兔子太小了。

第二天不吃他是觉得这只兔子太蠢了。

第三天不吃他是觉得这只兔子似乎还挺可爱的。

至于哪里可爱?狼昭说不出来,只是盯着他的圆尾巴瞧。

狼向来遵从于自己的内心,软乎乎的,想摸。

要不,摸一把就换个地方睡觉吧,小兔子太吵狼了。

至于捕猎过后再次回到原地假寐,狼昭给自己找了个很好的理由,这不是还没摸到吗。

直到有一日,小兔子的三瓣嘴一张一合地讲了一大堆话,狼昭微微睁开了灰蓝的狼眸,他在空气中嗅到了危险的味道。

他看着蠢兔子顺着胡萝卜回家的背影,不远不近地缀在身后,让垂涎兔肉的危险源闻风丧胆,瞬间都怂进了森林之中。

为了保护那只蠢兔子?

狼昭心里否定了这个想法,他明明是去看兔尾巴的。

一蹦一跳的兔尾巴看上去很诱狼。

很久很久之后,白丢丢突然想起当初的事,好奇地问他,“你那时候怎么知道我家住在哪?”他指的是狼昭答应跟他回去时,他迷路了而狼昭却认路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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