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很快来到音乐会那天,是纽约爱乐的巡演,主题是春,上半场安排了拉二,下半场有春之祭。唐一臣和姓曾的小姐坐在第三排正中间的绝佳位置,演出开始前,唐一臣听到她问自己,之前看过这个乐团的演出吗。
看过,也可能是没有,唐一臣也没什么印象了。拉赫玛尼诺夫和斯特拉文斯基都不是他非常喜欢的作曲家,春之祭更是无论听多少遍都无法欣赏的诡异音乐,今天来到这里纯粹是因为时间合适。
而且唐一臣私心是喜欢和这些女孩去电影院或者音乐厅约会的,因为起码有两个小时的时间,唐一臣可以不用跟她们说话,之后也会有起码半个小时,大家的话题能停留在刚刚看过的演出上。
唐一臣是大学霸,这辈子最不怕的就是学习总结和归纳,更何况同样的事情他已经做了快十年,很难没有经验。
只是今天这位曾小姐实在是个话多的姑娘,唐一臣又不想看起来太过敷衍,专心地跟她聊了好半天,直到大厅里的灯都暗下来,钢琴已经弹出第一个音符,唐一臣才想到,自己还没有仔细看过各位乐手,没能猜出哪个人才是祁尧关心的那位“朋友”。
不过演出进行到第三乐章时,唐一臣大概锁定了两个目标。纽约爱乐不是年轻的乐团,而且以女乐手为主,所以每个人细细看下来,气质独特,长相英俊的男人只有两位,一个是巴松管手,看上去和他们年龄相仿;还有一位小提琴手,坐在靠后的位置,看起来很年轻。
他根本没有考虑女人的可能性,也许是出于某种直觉,唐一臣在祁尧给他发消息的时候就确定,这一定和他的情史有关,绝对不可能是什么普通朋友。
中场时,唐一臣陪曾小姐出去喝了杯酒,
音乐厅离他家不远,曾小姐又执意不允许他接送,唐一臣今天连车都没有开。两个人拿着一次性的塑料杯,喝着普普通通的红酒,聊得却意外很愉快。曾小姐是做新闻的,健谈又有趣,第一杯酒喝完时中场休息只过去一小半,唐一臣去吧台又拿了两杯,刚要离开,却看到了一个熟悉的身影。
是那个小提琴手。他虽然没有穿燕尾服的外套,也没系领结,但唐一臣还是一眼就认出了他。
乐手中场休息是无论如何都不可能出来买酒的,所以他才脱了外套,只假装自己是个普通听众。唐一臣觉得有趣,结账时顺便把男孩手里的两杯白葡萄酒结了,却给人留足了面子,没有过去打招呼。
又过了一会儿,唐一臣去洗手间,回来时经过走廊的某个转角,听到不远处有两个男人在用英语交谈。一个人说你疯了吗,我们马上上台了,你怎么敢在这时候溜去买酒,而另一个年轻一些的声音笑着说,那你快点喝掉啊,喝完就不会被发现了。
唐一臣探过身子去看,果然,一个是那位年轻的小提琴手,而站在他对面的,是被他注意过的那位巴松管手。
那人个子很高,长相倒还好,只比普通的白男好看一些,但很有气质,人也挺拔。他说话的语气虽然有些急,但脸上一直带着温和的笑意。年轻男人又凑到他耳边说了句什么,两个人大口喝掉了那杯酒,巴松管手搂过另一人的脖子,接了个绵长而神情的吻。
下半场演出开始,《春之祭》的第一幕开场就是大段的巴松管独奏。唐一臣从来都没喜欢过这支难听的曲子,注意力自然也全都放在了乐手的身上。在他独奏时,乐团其它人要么看向指挥,要么看向自己的谱架,唯独小提琴部倒数第二排的年轻男人一直扭头看向正独自吹奏巴松管的男人。
那眼睛里有毫不遮掩的热烈爱意,就像他们几分钟前在走廊里接吻时那样。
唐一臣突然不知道自己到底是羡慕更多还是难过更多。
演出结束,乐团众人起立谢幕,那对爱侣又隔着人群相望,唐一臣正盯着他们看时,身边曾小姐突然凑上来,低声说,“唐先生,我们出去走一走。”
天气还很冷,曾小姐穿得有些单薄,唐一臣把自己的外套递过去,对方也欣然接受了。两人扯七扯八地走了十几分钟,曾小姐才终于聊起正事,她神色平静地问:“唐先生,你要不要考虑和我结婚?”
不穿外套是真的有些冷,唐一臣还在想着乐团里那两个人,想说自己是不是猜错了,也许他们都和祁尧没什么关系,曾小姐突如其来地邀约实在让唐一臣猝不及防,好在他反应够快,并没有露出太让人尴尬的表情,只是礼貌地回应道:“曾小姐的提议好像有些突然。”
他们才是第二次见面,唐一臣此前也遇到过和他表白的女孩,但都比这委婉许多,他一时有点拿不准曾小姐的意思,紧接着又礼貌地补充:“曾小姐看起来不是在开玩笑,我可以问一句为什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