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凌掀开锅上的木盖,用勺子捞了块鱼肉,然后道:“他家春元在外边养小的,跟咱们有啥关系,要我看,这婆娘就是见不得别人好。”
“呼……”
说着,吹了吹滚烫的鱼肉,递到王素素跟前:“你来尝一口,熟了的话,咱们就可以开饭了。”
王素素耸了耸小鼻子,妙目轻瞟了他一眼,试着尝了一小口。
“嗯,熟了!”
“香浓软烂,而且吃起来好鲜的,鱼肉比上次的味道还要好哩……”
王素素顿时眼睛亮晶晶的,白皙的脸庞映出两个浅浅的梨涡,对鱼肉的味道感到非常惊喜。
随后就把勺子递给陈凌,“阿凌你也尝尝。”
“好。”
陈凌尝了一口,确实比上次味道好。
其实这次的鱼也不过巴掌大,比上次的鱼长不了多少,但是由于在洞天多待了两天,肉质更加鲜美也属正常。
“确实好吃,快去拿碗,咱们要开饭咯!”
“好嘞。”
王素素嘻嘻一笑,脚步轻快的进屋取碗筷。
陈凌则把没有燃尽的木柴抽出来灭掉,跟着丢到一旁,留待下次煮饭再用。
……
今天的晌午饭,小两口吃得同样温馨,并没有因为对门的婆娘影响了心情。
吃完饭后,陈凌从后院把驴车赶了出来。
今天不去县城,而是要去田里把地犁一犁。
那块地十年未耕种,又因为巨量石灰影响,地下的土比起正常土地,固化严重,坚硬如山石。
这是经年日久,地下的石灰已经和土壤凝固在了一起的缘故。
虽然在陈凌种了两次花生后,表层的土已经改善了不少,但不深耕一番的话还是不行。
这两天正好刚下过雨,这次的雨水还算充足,趁着土地松软的时候,这时去犁地也能省不少力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