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夜平稳过去,狼群并未再次过来袭扰。
但是远处山上的狼嗥,与各类野兽的叫声,陆续吵了大半夜,没怎么停过。
这就导致夜里大伙都没睡踏实。
早上天亮起来后,除了陈凌精神奕奕,其他人都是哈欠连天。
不过山猫还是强打着精神,拉上陈凌,让王庆忠带着路,三人提着枪去了昨天的那处狼窝一趟。
仔细检查了一番,发现其中的狼崽子果然不见了。
很显然,这里的狼群全部搬走了。
而且看小金的反应,昨天夜里的狼,就是这个狼群的没错。
“或许夹子上的母狼是这个狼群里的头狼吧,狼群的头狼大多数是一对公母,地位很高,要不然把它放了之后,不会晚上找过去报复咱们的……”
山猫猜测道。
来之前就很疑惑。
特意带了小金过来确认了一下。
没想到还真是这群狼。
“头狼?就是狼王吧?”
王庆忠问。
“差不多,狼群里的狼太少,就是头狼当家,大狼群才有狼王呢。”
山猫点点头,“其实有时候不用分那么清楚,这个也不是关键的。”
“还记得昨天我给你们讲的么?狼这东西,喜欢在农忙的时候产崽,因为人忙起来就顾不上它们了,而这头母狼却很不一样。”
“这大概是今年大水,狼崽子没等出窝就淹死了,这才重新交配的,所以就格外重视。”
“我们找到狼窝后,让狼群觉得狼崽子受到威胁,就要给我们一个警告。”
王庆忠听不太懂,只是笑呵呵的道:“管它是啥哩,打跑了就行,不然狼窝离寨子这么近,这个冬天又有的闹了。”
“二哥说得对,走,回去吃饭。”
陈凌也不管那么多,他一直在狼洞附近观察狼留下的脚印与粪便,以后想进山玩玩了,遇到后也能第一时间辨认出来。
“行,回去吃饭,吃完饭睡觉。”
不说还好,说到这,山猫又打起哈欠来。
他昨天陪那个年轻小子守了半晚上。
天快亮的时候,山上野兽不叫了才钻回帐篷睡觉。
现在困得很。
回去后简单吃过早饭。
该休息的休息去了,陈凌和王庆忠就去把死去的狼处理了一下。
猎刀锋利,剥皮拆骨不在话下。
割下来的狼肉就用来喂狗。
和狼群搏斗过后,四条狗一夜没吃东西。
陈凌拿着肉喂它们的时候,就连山猫的两只狗都没客气。
一起跑过山的猎狗就是好伙伴。
它们也把陈凌当成自己人。
四条狗围在他身边,大口大口的吞嚼着,一通勐吃。
没几分钟,大半只狼就进了它们的肚子。
从这里就能看出是不是好猎狗了。
好猎狗不恋主。
不恋主不是不忠心。
是自己能分清主次,明辨是非。
所以好猎狗是能互相借的。
比如有的猎户家里猎狗怀崽儿,不方便出猎。
就会从同村寨借一条猎狗来。
带上山,照样是好帮手。
如果恋主,从小黏人,长大也离不开人。
这种狗就只能看家,不能当猎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