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郭鹏还有上谷郡太守的身份,成了郭府君。
其实郭鹏更中意的是这个上谷郡太守的身份,这个身份不仅给了他在上谷郡内便宜办事作威作福的权力,还给了他自己任命比三百石的郡守掾史的权力,比如功曹史、户曹史、奏曹史、辞曹史等吏员。
简而言之,他有了『辟』的权力和资格,有了开府辟官成为府主的资格。
东汉建国以来,随着汉帝对世家豪族的政治妥协让步,二重君主制逐渐形成,虽然不见于明文,但是事实上已经成为运行之中的政治规则。
在这样的政治运行模式之下,汉帝为第一重君主,汉帝与普天下臣民的关系便是第一重君臣关系。
辟主或者说府主,便是第二重君主,与所征辟士人的关系则是第二重君臣关系。
所谓『门生故吏遍天下』的社会现象便是在五经十四博士的学术状态和与察举制度互为表里的征辟制度的政治状态之下融合产生。
皇帝直接从地方选官,称为『征』,或者叫『徵』,三公、开府将军和开府官员征召士人为官称为『辟』。
东汉的士人做官入仕,既可以通过汉帝国的系统化察举做官,也就是走皇帝路线,也可以通过有资格开府的三公、郡守、州刺史、高阶将军等官员的渠道做官。
直接走前一渠道,成为拿皇帝俸禄的官员,那么便直接以皇帝本人为一重君主便可,没有其他的关系在里面。
如若在被皇帝征召前,被开府大臣征辟,那么就是拿开府大臣的薪水,自然要以开府大臣作为除了皇帝以外的第二重君主,也便形成了所谓第二层君臣关系。
好比郭鹏做官是被杨彪举荐,由汉政府直接聘用成为郎官,没有在其他开府大臣麾下做官的经历,所以他只需要以皇帝为君主就可以。
而董卓就不一样,董卓先是被郡太守辟为郡吏,又被凉州刺史府辟为刺史属官,接着又被推荐到朝廷公府,之后犯了罪,成了白身,再次复起就被当时的司徒袁隗辟为属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