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这种源于水手裤的玩意,和烫发、大背头一样,早在1966年之前,在六十年代的“社会青年”中就曾经流行过。后来是因为“破四旧”才“夭折”掉了。
如今相隔已经十年,在世界范围内的流行早已接近尾声。能通过港澳同胞带进来的“喇叭裤”又不多,按理说,原本是没有恢复再流行的基础的。
可偏偏由于禁锢过久,年轻人审美变得很畸形,特别愿意追求夸张。以至于从进口电影和电视上一发现这种奇装异服,好多人就争相效仿。竟使得这种“过了时”的服饰,不但在国内各地迅速流行,而且又保持了很长时间的流行热度。
有些年轻人自制的“喇叭裤”,最宽甚至达到了一尺二,两条裤脚的宽度超过了腰的尺寸。
许多人在穿“喇叭裤”时,还会穿上高跟的皮鞋,有的鞋跟上钉上三角铁片。走路的时候,皮鞋踢踏响,裤脚扫马路。再带上蛤蟆镜,拎着“四喇叭”的录放机招摇过市,那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百。
当然了,这种“服装怪”的命运与“皮尔?卡丹”的首演待遇如出一辙,从重新流行之初就遭遇各方各面的批评和抵制。
有许多人看不惯,认为这简直是大阿飞!流氓!玩儿闹!反正穿奇装异服的不是好人。
为此,他们斥责年轻人过于轻浮,说这是代表着西方腐朽、虚幻、没落的东西。
画漫画的人马上抓住时机,将穿着“喇叭裤”的年轻人画成反面人物,大有古代怒斥“服妖”之势。
相声演员更是不失时机,编出相声段子。说他们胡同里自从有人穿喇叭裤,从此竟不用扫胡同了。为什么呀?裤脚像扫帚!
甚至随之还出现不少的街头压迫行为。一些派出所和单位保卫科人员,一经发现有人穿“喇叭裤”,必要用剪刀强行剪破,方为之后快。
直到《青年报》写了一篇文章论证,说我国唐代壁画飞天里的人物也穿喇叭裤,说它是源于我们民族的,而不是西方,反对的声音这才小了一些。
可无论怎样,千万都不要小看“喇叭裤”对我国服饰文化造成的冲击。
因为它不但促使国人开始采用A字服装廓形,而且将国人对身高标准提高了十厘米。
这一代的年轻人就是因为“喇叭裤”才开始崇尚西方人的体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