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老板娘的叙述,白夜和潘肖也对这个地方逐渐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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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娘,是老汉的领居,小时候的邻居。
老汉叫唐德,是距离这里八百多里的一个不知名村子的人,村民多数姓唐,姑且称为唐村吧。
老板娘比老汉小十岁。
三十年前,唐德二十八,不甘心于像他的父辈一样,一辈子面朝黄土背朝天,吃喝还得看老天。
他觉得这样是没出息的。
于是唐德在二十八岁的时候,不顾父母的劝阻,偷拿了家里的五十块钱,扒上南下的火车,想要在传说中的大城市里,博得一席之地。
只是可惜,唐德没有知识没有学问,没有经验没有技术,只有一手不太娴熟的种地能力,在大城市里处处碰壁。
那个年代的人们还是淳朴善良的,可以说,只要你愿意,哪怕要饭,也是能活下来的。
但心比天高的唐德,不仅看不起唐村的父母乡邻,同样也看不起在城市里老老实实生活的普通人。
于是,在有意寻找之下,唐德逐渐学会了偷。
教他的人,是一个老贼,老到手上的皮都开始松弛,眼袋都逐渐下坠,但依然眼神锐利技术高超的一个老贼。
那段时间,唐德跟在老贼后面,每天偷来的财物尽数上缴,学着开水里取石子儿,砖缝里藏弹珠,手心藏刀,手背藏针的本事。
老贼不是什么善茬,如果完不成任务还要被打,被罚不许吃饭,被用针扎手指,扇耳光,又掐又打。
老贼老是老了,但那手可真有劲儿啊,干瘪得像是鹰爪一般的手指,甚至能生生掐出血来。
在那样的日子里,唐德技术学会了,心也变得越来越冷,尤其是有一次,看到老贼带回来一个女娃,听那女娃嚎哭嘶喊一夜之后,第二天吃饭,看到老贼的两只手的手指指甲缝里,全是血,女娃也死了。
唐德像是被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从此,泯灭人性。
终于有一天,唐德野心膨胀,决定吞了老贼这么些年来的积蓄。
可惜老贼老而弥精,长久的岁月里总是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到一个地方收一个徒弟,就是为了给自己顶雷。
唐德还没来得及动手,老贼就将唐德送给了当地的警察,用来扛包。
在与警察一番纠缠之后,唐德最终还是逃了出来,并砍断了老贼的手脚筋,捆在了唐德之前“练功”的房子里。
唐德决定逃回家乡,他想到了一条不这么危险的财路。
在三十一岁的时候,唐德回到了家乡。
老板娘名叫唐慧,彼时正是如花似玉的二十一岁。
唐德回去后,第一件事就是,趁唐慧收农回家,将唐慧在路上给糟蹋了。
第二件事,唐德给年迈的父母下了毒。
在外面的三年里,唐德见了太多因为被擒住了家人而饮恨的英雄豪杰。
唐德不想成为那样的人,不想成为一个有弱点的人,也不想别人能够把他拿捏住的人。
此时此刻的唐德,已经完全成为一个畜生了,一个心狠手辣,泯灭人性的畜生。
在唐慧苦苦恳求,并答应唐德和他走的情况下,唐德最终还是没有对唐慧的老父亲下手,而是带着唐慧,远走高飞,在无人问津的大西北,肆意妄为。
之前唐德所打算的财路,便是拐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