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瀚文找了一只黄花梨书匣,把银票放了进去。
他喜滋滋地亲自给自己泡了杯茶,嘴角翘着就没下来过。
那是高兴的。
不是因为一下子赚了几万两银子,而是朝臣们对他的态度全截然不同了。
他早朝时旧事重提的几个建议,众人不但没反驳,全都表示支持他,还一个劲地拍他马屁。
沈瀚文不稀罕别人拍马屁,但头一次被拍了,这种感觉还真是挺舒服的。
想来全都是念儿的乌发膏的作用啊。
他感慨着。
自己为官这么多年,素来清正廉明,可朝臣们对自己一直不冷不热的不喜欢亲近,今天因为乌发膏的缘故,自己竟一下成为众人的香饽饽。
这种被众人捧月的滋味,真是让人回味无穷。
沈瀚文觉得今天的茶也格外地香。
沈念儿来的时候,就看到自家老爹捧着茶杯喝得那叫一个津津有味。
看到父亲一天比一天更显得年轻精神,她也很开心。
重活一世,不就是为了让家人过得更好吗?
“念儿,快来快来。”
一看到女儿来了,沈瀚文忙放下茶杯,然后像献宝一样把黄花梨的书匣送到女儿面前。
“这个给你。”
“这是……”沈念儿疑惑道。
“你的,全是你的。”
沈念儿打开一看,满满一匣子银票,还全是五百一张面额的。
“这么多?爹,你发财了?”
“呵呵,是你发财了。”他呵呵地乐。
沈瀚文为官清廉,向来对身外之物视如粪土,但人再清高也要吃饭,以前的他可以不在乎,因为念儿和南宫景那小子有婚约。
就算他再看不上南宫景的为人,但有一样是他满意的,那就是南宫景的身份是辰王,只要念儿嫁了过去,这辈子吃穿都不愁。
他做父亲最大的心愿就是女儿不要吃苦。
但自打女儿甩了南宫景那小子之后,沈瀚文就开始为女儿的将来谋划了。
他扒拉着指头数来数去,想在京城里找一个稳妥可靠又能配得上女儿的少年郎,可几乎扒拉遍了也找不到一个合适的。
狄将军那小子倒是不错,可惜他爹太凶,为了不让儿子接近自家女儿,竟差点打断了儿子的腿!这样的公公可不能要,将来念儿嫁过去要是被欺负了怎么办?
那狄将军性子暴躁,又是行伍出身,一言不合就动手打骂,他娇滴滴着刘了十八年的宝贝女儿,凭什么要由他作践!
不能嫁不能嫁!
南明世子小侯爷也是一个备选的,人长得好看家世也好,但沈瀚文又担心南明郡太远,女儿这要是一嫁过去,自己想再见女儿一面就难了,不行不行,也不能嫁。
莫阁老的大孙子倒是个极好的人选,自幼就对念儿情根深种的,家世好学问好人品也好,唯一不好的就是他是个白衣,也就是没有功名在身,也不会任何谋生的技能。
莫浩泽会做诗做写一手漂亮的文章,会琴棋书画,但那些能当饭吃饱肚子吗?
当然不能!
所以沈瀚文就准备给女儿准备一份厚厚的嫁妆,让她不管嫁了谁,这辈子都吃好的穿好的,想买什么就买什么。
女儿只有自己有钱了,才不会被夫家欺负,不会被瞧不起。
可沈瀚文知道自己没啥家底,就算倾家荡产的给女儿准备嫁妆,也不会丰厚到哪里去,幸好女儿做出了乌发膏,他自己都没想到朝臣们会这么捧场,让他一下子赚了这么多银子!
为了女儿将来的幸福,清高算个屁呀!
“这都是卖乌发膏的钱?”